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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动症患者到医院药房取药,必须在户口簿上加盖一个“精神病一类药品取药”的印章,这样的奇葩事发生在山西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据网友曝光,在该医院的药房窗口,凡是不肯盖这个章的患者,就不能取药。为获取必需药物,很多患者被迫在承载身份信息的户口簿上盖了这个章。
在户口簿上加盖如此明显的“精神病”标签,这无疑是在羞辱患者。山西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这种操作不仅刺痛了患者及其家属,更背离了医疗服务的本质与法治精神。
不否认,特殊药品监管确有必要,尤其是精神药品的管理,更应该严格。
但笔者认为,患者在通过挂号审核,持有专用病历等证物,在户口簿身份证等法定证件已足以证明自己就是自己的情况下,医院就不应该再向他们提出这样无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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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这种完全超出合理边界的操作,在笔者看来,根本就不是为了堵塞药品的监管漏洞。
而是以监管之名,行羞辱患者之实。
户口簿是国家法定身份证件,其制作、变更、盖章权限专属公安机关。不管是医院还是法院,都无权在无相关授权规定的情况下,擅自在上面标注。
作为多动症患者,病患对他们造成的痛苦已经很大了,他们可能要承受比其他病患者更多的病耻感,而户口簿上这枚刺眼的印章给他们带来的羞恶,无异于第二次伤害。
年长一点的患者影响可能不是很大,但对于年幼的孩子,户口簿上“精神病”的标签,极可能会让他们在今后的升学、就业、婚恋等人生重要节点面临被歧视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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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是病患者信任的机构,医院的天职是治疗疾病,如今,却沦为加重偏见的推手,实在令人痛心。
据了解,山西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是山西的知名医院。
但就是这么一所名声相当当的医院,却对患者如此无理傲慢,暴露的出来的,是该医院管理中的本位主义,和医疗服务中缺失的人文关怀。
医疗的本质是救死扶伤,监管的初衷是保障安全,但医院若以牺牲患者尊严、侵犯患者隐私为代价,那这样的管理便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医疗管理当有温度,法治边界更不容逾越。
户口簿上的印章或许能轻易抹去,但它给患者造成的心理伤害却难以愈合。
希望山西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今后在面对多动症患者时,回归理性与人文的医疗环境。
医院是守护健康的港湾,不是制造羞辱的场所。
患者是需要治疗的病人,不是需要将精神病标签刻在脸上的流配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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