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赵涌涛 图/文
11月20日,成都女子家门口遇害案一审开庭,经过11小时左右的庭审,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休庭。
晚上8时许,王女士从法院中出来,情绪非常激动,她告诉大家今天庭审结束了,结果是休庭并择期开庭。王女士说在今天晚上8点左右,代理律师给她发消息说,梁某某临时决定解除她的辩护人,试图通过这样的手段,拖延对她审判的时间。王女士称庭审期间,梁某态度非常嚣张,多次打断公诉方的问话,并声称自己没有患精神病,自己当时是正当防卫。王女士认为梁某某正是想通过这样反常的表现来让法官认为她是真的有精神病,从而逃脱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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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八点半,50多岁的王女士胸前戴着一朵雏菊,抱着女儿紫雅的彩色遗照出现在法院门口。面对媒体的镜头她不禁哽咽:“我等庭审这一天整整等了526天。”2024年6月9日,紫雅在家门口被同小区居民梁某某持刀杀害,她年龄永远定格在了27岁。王女士在得知女儿遇害后,一夜白头。“在女儿出事前别人看到我都说我像40多岁,现在别人看到我都说我像60多岁。”王女士拿着她和女儿的合照,眼中含泪地讲述着这一年多来她的丧女之痛。“她没了,我的一切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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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夫后的失独之痛】
2009年丈夫去世后,王女士的世界里只剩下女儿紫雅。“她从小就非常听话,学习从来都不需要我操心。”王女士从袋子中拿出了厚厚的一摞奖状,里面有进步之星、三好积极分子、学习优胜者等奖状,还有北京外国语大学的学士学位证书,这厚厚一沓的荣誉本来是紫雅成长的见证,现在却成了王女士怀念女儿的寄托。“希望大家都可以记住我的女儿,只要大家还知道她,她就没有真正离开。”526天过去了,王女士仍然无法接受女儿去世的现实。她反复向媒体展示女儿的证书,坚持不用打码,“希望大家可以认识并记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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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之前我见过梁某某,要是我没出门就好了……”王女士带着深深的自责回忆案发当天的细节。2024 年 6 月 9 号下午 1 点多,王女士准备出门扔垃圾,在自家门口看到梁某某,梁某某留着披肩长发,年龄不大,背一个白色帆布包,站在 隔壁301 房间门前。几分钟后,王女士再次出门,发现梁某某仍在原地。感到异常的她尝试上前沟通,但是梁某某没有理会,王女士便下楼离开。在途中放心不下,王女士给女儿打电话未通后,留言提醒:“任何人敲门你都不要开,妈妈回来有钥匙,不知道这个女的在干嘛,一直站在301的门口。”没过多久,女儿回复称有个女人一直站在门外敲门并朝门口吐口水。王女士再三叮嘱不要开门,随即联系物业请求查看。期间母女还有联系。然而,就在王女士确认保安已经到达现场后,再给女儿发微信、打电话,都没有了回复。最终,她通过物业得知:家中有人倒在客厅,地上有大量血迹。等到王女士赶到家中,眼前的一幕令她崩溃:“女儿身上盖着白布,只有一只手露在外面。那一刻,我只想跟女儿去了……每次回家,看到她的东西、墙上的血迹,我都好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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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宗还原紫雅遇害过程】
出事后王女士就搬离了与女儿共同生活的房子,一直在外租房生活,但有一些问题一直让王女士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梁某某要对我女儿行凶?为什么女儿会死在自家客厅?”事发后紫雅遇害案件一直处于刑侦阶段,王女士无法得知详情。直到2025年2月17日,律师前往检察院阅卷,部分真相逐渐清晰。事发当天,保安到达现场劝离梁某某时,紫雅打开房门说了一句,“你再不走我要报警了”,梁某某随即持刀捅向紫雅。让王女士更难以接受的是,案发后,梁某某在其父母的陪同下进行了精神鉴定,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对梁某某在2024年6月9日的违法行为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并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我不接受这个结果!”谈到梁某某的精神鉴定报告,王女士情绪激动。她认为精神病杀人多是随机行为,但是梁某某对她女儿是蓄谋已久。2023年,梁某某曾敲过王女士家的门,当时是王女士妹妹开门,对方询问家里是否还有其他人,之后转身离开,妹妹以为是推销人员,没有多想也未告知家人。“我下楼的时候,她当时怎么不伤害我?怎么不伤害保安?肯定是针对我的女儿。”王女士表示,梁某某当时在做笔录时称是因为紫雅说要报警激怒了她。在今年5月份的庭前会议上,梁某某竟然说自己是“正当防卫”。“能说出这种话的人怎么可能是精神病?”王女士觉得荒谬。今年2月25日,王女士曾收到梁某某父母的致歉信,信中写道:“你的女儿失去了生命,我的女儿失去了自由。”这句话让王女士无比愤怒:“这是道歉吗?她女儿失去自由是我女儿造成的吗?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女,这根本不是精神病的问题!”
11月20日晚上8点,王女士走出法庭,告诉大家庭审没有结果,法院选择休庭,择期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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