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镇政府保管的土地补偿款中300万元,帮助哥哥归还借款;为9名管理服务对象在项目承揽、项目施工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210万余元。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近日,河南镇平县人民法院公布一审判决,披露了西峡县水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昝某怀犯挪用公款罪、受贿罪的细节,昝某怀获刑六年五个月。
![]()
▲资料图
经审理查明:2018年1月至2月,被告人昝某怀利用其担任西峡县太平镇镇长的职务便利,为帮助其哥哥昝某强归还因做生意所借河南某某商贸有限公司股东李某某、西峡某某置业有限公司实控人孟某某的钱款,指使太平镇机关会计盛某某将太平镇人民政府保管的土地补偿款中300万元,转给李某某账户200万元、孟某某指定的赵某某账户100万元。2019年5月至7月,因太平镇政府急需给松树门村村民发放征地补偿款,昝某怀将其筹集到的款项通过邓某某的账户转入协助太平镇政府在松树门村征地的张某某账户,用于发放给村民。
2018年5月至2024年7月,昝某怀利用其担任西峡县太平镇镇长、西峡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为周某、封某某、解某某等9名管理服务对象在项目承揽、项目施工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10.3092万元,用于日常消费支出、归还个人债务等。2025年2月17日,昝某怀主动到西峡县纪委监委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2025年5月27日,昝某怀家属退缴全部违法所得。
法院认为,昝某怀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已分别构成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昝某怀系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昝某怀能够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昝某怀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法院予以采纳。
根据本案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经镇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决如下:昝某怀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没收昝某怀违法所得人民币210.3092万元。镇平县监察委员会扣押的剩余财物由镇平县监察委员会依法处置。
红星新闻记者 江龙
编辑郭宇
审核 王光东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