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的马阿姨求助@小莉帮忙,称希望找一个干女儿来照顾自己!
据了解,马阿姨今年75岁了,早年离婚,有两个女儿,和家里亲戚也没有来往,一直是独自在郑州生活。她的身体不太好,患有哮喘,需要长期用药。“走路100米都走不动,家里乱七八糟,没力气收拾......”
马阿姨称,大女儿在外地工作,以前也经常联系,但最近女儿突然不管自己了。“她说我的财产她也不要,要和我断绝关系。”至于原因马阿姨只说自己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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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阿姨还告诉小莉,自己的二女儿40多岁了,是一名残疾人,独自生活都很困难,更别提来帮助自己了。所以现在就想找一个干女儿来照顾自己,以后会将现在住的这套房子留给患有疾病的二女儿,剩下的一套房产以及财产可以留给干女儿。“怕我以后连一口热乎饭也吃不上,万一出什么状况,倒在路上没人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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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莉尝试联系马阿姨的大女儿了解情况,对方在得知来意后直接挂断电话,再次拨通后,马阿姨的大女儿说:“我自己也没有工作,我怎么管啊,她愿意的话我把她带到农村去,非要把我逼成精神病的话我也没办法。”
而对于马阿姨想找干女儿的愿望,其大女儿表示:“随便,那都是她的东西,我管得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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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军旗律师认为,根据《民法典》以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该义务不能通过放弃继承或其他理由免除。二女儿若被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需要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求助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然可以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
借此机会,马阿姨全网求认干女儿:我真心对她,她真心对我,我可以把我的另外一套房产和40万财产给她,每个月再支付3000元工资!“我的脾气很好,不会百般挑剔!”
您对这事儿怎么看?你觉得老人最好的归宿是什么?
(来源:小莉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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