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洛阳市嵩县人民法院速裁团队驱车二百余公里,前往平顶山叶县某运输公司,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法官的主持下,被告公司当场将16.2万元赔偿款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原告甲某,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
基本案情
2024年5月,原告甲某丈夫驾驶三轮电动车与被告乙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造成甲某丈夫死亡,甲某受伤,经交警队认定,乙某负全责。乙某车辆投保交强险和三责险已尽数赔偿甲某丈夫,因甲某的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赔偿事宜产生分歧诉至法院。
耐心调解促履行
经了解乙某车辆挂靠在丙物流公司,考虑到甲某伤情严重,赔偿金额颇大,为使其损失得到合理填补,承办法官细致分析案情,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讲解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赔偿标准,让双方对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有清晰的认识。同时,以“背对背沟通+面对面协商”方式,从法、理、情多角度疏导,逐步缩小双方分歧,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确定赔偿金额。被告丙物流公司同意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6.2万元。
为避免后续执行问题,法官督促被告主动履行调解书义务,被告以现金方式当场全额支付16万余元赔偿款,矛盾彻底化解。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成功调解并即时履行,体现了嵩县人民法院深入践行“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不仅高效解决了当事人的急难愁盼问题,也免除了执行环节,更实质性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嵩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加强调解工作力度,创新调解工作方法,努力将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李晓璐)
【编辑 滢滢】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