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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上午,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山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第五场新闻发布会,省民政厅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十四五”期间,全省民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扎实推进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较好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有效增进民生福祉。
加强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基本民生保障更加有力有效
“十四五”以来,我省重点加强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持续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建立各类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全省城乡低保平均标准较2020年分别增长15.2%和33.1%。社会救助对象从低保、特困人员向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延伸,救助方式从单一的物质救助向“物质+服务”转变,救助更便捷、响应更及时、服务更暖心。
“目前,全省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669元、555元,已有11个县(市、区)实现城乡低保标准相统一。”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李建红介绍,我省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人均消费支出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从2022年起,各县(市、区)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按当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0%—40%和45%—55%确定。
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我省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统筹用好基本救助、专项救助、急难救助等政策,出台低保边缘家庭、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等困难群体认定办法,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完善。建设“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纵向贯通省、市、县、乡四级民政服务网络,横向联动10多个省直部门,归集低保、特困、就业、医疗、社保等18类4000余万条数据,实现低收入人口信息“一网汇聚、动态更新”,为精准识别、分类救助提供有力支撑;上线“晋心救”一站式救助服务小程序,集成救助申请、进度查询、政策宣传等功能,实现“掌上办”“指尖办”。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老年友好的社会环境加快形成
随着老年人口持续增长,我省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基本国情省情,近年来,全省民政系统扎实履职尽责,老年人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积极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针对社区居家养老的省级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连续6年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民生实事,让“家门口”的养老服务更加可感可及。完成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6.92万户,80岁以上高龄津贴实现普惠性发放。完成全省老龄工作机构改革,加强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宣传教育,老年人社会参与更加积极。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消费补贴“晋孝焕新”行动,举办老龄产业博览会,助力发展“银发经济”。
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正厅长级)曾庆勇介绍,我省以新时代“三晋银龄行动”为抓手,扎实推进老年志愿服务常态化、长效化开展。截至目前,全省已组建三晋银龄志愿服务队伍261支,新发展老年志愿者3604名,开展志愿活动1068场,登记注册的老年志愿者总数达44万人,鼓励引导广大老年人在“老有所为”中实现“老有所乐”,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山西“银发力量”。
“十四五”期间,我省积极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逐步完善以居家养老为主体、社区服务为依托、市场运营为支撑、专业服务为保证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省级层面先后出台了关于实施老年助餐服务、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的政策文件,制定了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指南、社区居家养老生活照料和健康护理规范等地方标准。从2020年起,共建成标准化嵌入式社区养老设施290个,推动建设区域养老服务中心150个,提档升级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3100个,切实为广大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同时,稳步推进老年助餐工程,太原社区食堂、大同平城区智慧助餐、临汾翼城农村食堂、吕梁中阳千万养怡助餐等取得积极成效,受到老年人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
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全面提升
“十四五”期间,我省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监管与服务并举”,持续深化改革,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推行“零见面审批、最多跑一次”和线上年报“零跑动”,省、市、县三级社会组织登记实现“一网通办”。统一规范申请材料、表格表单、办事流程、章程文本等,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健全综合监管、联合执法、资金管理等制度机制,加强对社会组织名称、宗旨、业务范围、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审核把关,强化对社会组织内部治理、人员、资金、活动等日常监管。持续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等专项行动,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为企业减负1.2亿元。
“社会组织在服务中心大局中担当作为,协助政府、连接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作用不断彰显。”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琚李梅介绍,我省聚焦乡村振兴,推动社会组织通过产业帮扶、消费帮扶、结对帮扶等,向重点帮扶地区倾斜资源。围绕稳就业促民生,动员社会组织开发岗位2.2万余个,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着眼民生改善,引导社会组织面向“一老一小”等提供多元化、多层次、个性化服务。全省1.96万家社会组织活跃在经济发展、乡村振兴、公益慈善等领域,累计投入资金37亿元,发布就业岗位2.2万个,成为助力转型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全省登记认定慈善组织271家,较2020年增长46.49%。“十四五”期间,公益慈善捐赠总额突破51亿元,筹集彩票公益金44.02亿元,在扶贫济困、救孤助残、养老育幼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发布会问答摘编
1
记者:请问现在山西的“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是多少?后续还会提高吗?
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李建红:“残疾人两项补贴”分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截至今年10月底,我省共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26.93万人,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44.27万人,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5.51万人。2025年补贴标准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82元/人/月,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09元/人/月,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54.5元/人/月。
下一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将由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的15%和20%,同步提高至22%。经测算,2026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将达到122元/人/月,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将达到61元/人/月。以上政策,将从2026年1月开始实施。
2
记者:请详细介绍一下山西在“十四五”期间儿童福利保障工作取得了哪些进展?
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琚李梅:“十四五”以来,民政部门健全完善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体系,推动全省儿童福利事业实现新发展。
一是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建立自然增长机制,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逐年提高,目前集中养育的每人每月2110元(较“十三五”末增加了610元),散居的每人每月1405元(较“十三五”末增加了405元)。在全国率先出台鼓励国内家庭收养病残孤弃儿童的政策,促进30余名孩子回归家庭养育。全额资助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开展“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有效解决孤儿看病和康复问题。
二是关爱服务持续深化。关爱服务对象从孤弃儿童、留守儿童扩展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流动儿童,关爱服务内容从基本生活拓展到康复、教育等各个方面。实施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系列行动,打造一批特色关爱服务品牌。开展流动儿童监测摸排,建立重点关爱对象台账,发布实施22项流动儿童关爱服务基础清单。培育儿童福利领域社会组织148个,配备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1582名、村(社区)儿童主任20542名。
三是基层基础不断夯实。推动出台政策文件23个,为儿童福利保障工作提供强有力制度支撑。推进市级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社会工作一体化发展;推进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创新转型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成为困境儿童关爱保障的重要阵地。记者杨家炜
来源: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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