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
吴忠市应急管理局公布一批
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典型案例
最高一例
举报人获2.4万元奖励

案例1
2025年7月15日,吴忠市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同心县某煤矿存在隐瞒井下瓦斯实际情况、井下特种作业人员未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问题。接到举报后,吴忠市应急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举报内容进行了核查。经查,举报事项属实,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吴忠市应急管理局责令该企业限期改正,并给予人民币16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非法违法行为,吴忠市应急管理局按规定予以奖励人民币2.4万元。

案例2
2025年8月9日,吴忠市应急管理局接到举报,反映盐池县某煤矿存在井下作业遮挡现场监控设备等问题。经核实调查,举报事项属实,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吴忠市应急管理局责令该企业限期改正,并给予人民币2.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非法违法行为,吴忠市应急管理局按规定予以奖励人民币3750元。

案例3
2025年10月17日,吴忠市应急管理局接到举报,反映太阳山某仓储公司存在无汽油调制资质、伪造票据等问题,经吴忠市应急管理局延伸调查核实,该公司存在危险化学品储罐随意变更储存介质,违规储存汽油等违法问题,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吴忠市应急管理局责令该企业限期改正,给予人民币9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非法违法行为,吴忠市应急管理局按规定予以奖励人民币1.35万元。

举报方式
1.全国统一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12350
2.应急管理部举报网站:
https://dctjfx.mem.gov.cn/aqscjb#/
3.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
来源:吴忠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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