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从不允许亲情以姓氏为代价进行交换
“他不跟我姓了,我还出什么抚养费?”
这是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一位父亲脱口而出的心声,也是无数离婚纠纷中常见的心结。
赵某与王某离婚后,他们的儿子改随母姓。从此,赵某便开始拒绝支付每月1500元的抚养费,这一拖就是多年。2025年6月,王某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将赵某告上法庭。
那么,孩子改随母姓,是否真的成了父亲拒付抚养费的合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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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氏与抚养费:法律如何认定?
经法院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赵某一次性支付2019年10月到2025年6月欠付的抚养费;同时,考虑到赵某经济收入及再婚后生育子女的情况,双方同意抚养费从2025年7月起,降至每月1000元,直至孩子18周岁。
调解中法官对此明确指出,负担抚养费是法定义务,不因子女改姓而免除。
在现实生活中,父母离异后,可能会出现未成年人子女更改姓氏的情况。由于受传统姓氏文化影响,生父可能会以“子女已经不随自己姓”为由拒付抚养费。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抚养费系基于血缘关系而产生的抚养义务,不因父母离婚变更姓氏而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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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的权利主体是谁?
值得注意的是,在抚养费纠纷中,子女才是核心权利主体。广西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在近期审理的一起同居子女抚养纠纷案中也明确了这一点。
该案判决中说到:“抚养费的请求权主体应为未成年子女。司法实践中,部分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对此存在误解,在父母一方拒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况下,另一方或监护人往往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原告起诉对方支付抚养费。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只有‘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才是有资格主张抚养费的适格主体,监护人不能自己作为原告。”
也就是说,在主张抚养费的诉讼中,孩子是原告,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是作为法定代理人参与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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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支付抚养费,后果可能很严重!
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拒不执行支付抚养费等判决、裁定,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这一解释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明确规定了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刑事责任。
换句话说,如果父亲拒不支付抚养费,经法院判决后仍不执行,可能不仅仅是民事纠纷,甚至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孩子到底该跟谁姓?
随着社会观念的开放,基于父母身份的平等,孩子随父姓或随母姓应为一个开放命题,孩子的父母应当充分协商决定。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我国《民法典》对姓名权的相关规定,对于该问题的最终决定权并不在孩子的父母——孩子成年后如符合一定条件也可以自由决定自己的姓氏。
姓氏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它不应当成为亲情纽带的唯一标识,更不应当成为父母拒绝履行法定抚养义务的借口。
写给离异父母的话
无论孩子姓什么,血脉亲情是永远改变不了的。抚养义务来源于血缘,而非姓氏。这个看似简单的法律原则,守护着无数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也指引着离异父母正确处理抚养与姓氏的关系。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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