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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284,证券简称:浦东建设)11月20日公告披露,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浦建集团”)涉及的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案迎来重审一审判决。法院判决解除相关合作开发关系,被告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浦发集团”)需向原告支付2.25亿元补偿款,浦建集团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被驳回。
案件背景与进展回顾
该案源于上海亚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亚龙公司”)与浦建集团、鉴韵公司及多家第三人的房地产合作开发纠纷。2020年3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简称“上海高院”)一审曾驳回原告诉求,后经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发回重审。2025年3月重审一审开庭时,亚龙公司提出备位诉请,要求解除合作关系并索赔28.1亿元补偿款。
根据上海高院最新《民事判决书》((2024)沪民初3号),法院审理后作出三项判决:一是解除亚龙公司、浦发集团与第三人张江建筑的合资合作开发关系;二是判令浦发集团向亚龙公司支付2.25亿元补偿款;三是驳回亚龙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合计2578.18万元,由亚龙公司负担2464.74万元,浦发集团负担113.44万元。
诉讼时间线
时间节点 事件进展 2020年3月 上海高院一审驳回亚龙公司诉讼请求 2023年6月 浦建集团、亚龙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4年7月 最高院裁定撤销原一审判决,发回上海高院重审 2025年3月 重审一审首次开庭,亚龙公司提出28.1亿元备位补偿请求 2025年11月 上海高院重审一审判决,判令浦发集团支付2.25亿元补偿款
对公司影响及风险提示
浦东建设表示,本次判决为重审一审结果,相关诉讼当事人仍享有上诉权利,目前法定上诉期限尚未结束。公司暂无法判定该判决是否为最终结果,亦无法确定其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偿债能力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投资者需注意,由于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该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潜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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