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福建省南平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江建华涉嫌受贿罪一案,由福建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泉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江建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泉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4年至2025年,被告人江建华利用担任光泽县副县长、顺昌县委书记、南平市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