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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体育课将有哪些新变化?专家详解学生体质强健计划“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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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体育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计划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共提出八方面重点任务、“二十条”举措,对深化学校体育综合改革进行系统部署。

针对《意见》释放了哪些信号、未来如何落实等核心问题,多位专家表示,《意见》首次将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2小时(简称“2小时”)全面高质量落实作为目标,将推动学校体育结构性重塑。专家建议,在具体落实中,须加强学生运动习惯养成率的监测,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通过科学完善的制度设计,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为学校放心开展、学生积极参与体育活动提供坚实保障。

首次将“2小时”政策落实为目标,是体育时间的重大突破

首都体育学院教授刘海元认为,学生体质强健计划是推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行动蓝图,特别是制定了2027年近期目标和2035年远期目标,既有总体目标,又有分层分类目标。《意见》以学生体质强健为主线,以改革学校体育为内容,更加突出了“健康第一”目标下的学校体育工作方式。“体育工作的重心要落在学生身上,效果要体现在学生身上,让学生有切实的获得感。”

刘海元强调,《意见》首次将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2小时全面高质量落实作为目标,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学校体育时间上的重大突破,也是多年来大家的呼声,还是过去学生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一小时的延续,更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学生体育时间的新增量。

北京师范大学体育与运动学院教授张瑞林认为,实施每天2小时综合体育活动将推动学校体育结构性重塑。“《意见》系统规划了今后一定时期学校体育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特别是就‘充分保障体育时间’明确指出,‘基础教育阶段要统筹课内外、校内外,积极推进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这对切实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意义深远。”

张瑞林介绍,“2小时”政策并非凭空制定,而是基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状况和“以体育人”规律渐进发展而来。伴随体育活动时间政策体系趋向完善,体教融合深化,中小学生体育活动时间逐步得以保障和落实。

此前,2007年5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要求“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2016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指出“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强调“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2023年11月,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开幕式上,教育部部长怀进鹏指出,让学生“校内校外相结合每天锻炼2小时”。2025年1月,《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明确要求,“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

具体落实层面,张瑞林认为,“2小时”的落实举措,要从优化课程安排、延长课间时长、加强课后统筹、完善条件保障以及明确监督考核等方面入手。各地的改革探索主要涉及稳定课时总量,优化课时统筹,中小学创造条件把每天1节体育课编入课表,刚性保障体育课时,高中阶段每周安排3-5节体育课,逐步实现“每日1课”;鼓励更多学校将课间从10分钟延长至15分钟,创设“体育小课间”;通过购买社会服务、业余训练与竞赛等,组织多样化的课后服务。

“2小时”的实施,对教师、场地、器材、经费等条件保障提出新要求。张瑞林表示,各地要创造条件为“2小时”保驾护航。各地教育部门亦应将“2小时”制度落实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纳入教育督导重点观测点,作为教育督导的重点工作任务。对于落实得力、成效显著的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树立榜样,确保政策能够切实落地,真正为学生体质强健保驾护航。

多部门协同,推动体质健康监测转向“全过程、动态化追踪”

《意见》提出了8个方面的主要任务,着力构建学生体质强健的工作体系和路径。首都体育学院教授刘海元认为,《意见》包含了学校体育的基本内容,如教学、训练、竞赛、教师、场地、评价、社会支持等主体内容,涵盖了学校体育文件的基本要素。希望通过政策的实施,使得各学段的在校学生体质健康都有提升,体育习惯均有养成,体育技能都有习得。

“《意见》全文充满创新理念和思路。如在目标部分提出了‘毕业生运动习惯养成率’的要求,这是近年来文件中首次提出‘率’的概念。”刘海元表示,学生体质健康和体育锻炼不积极,主要是运动习惯养成不够,如果有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学生就会自觉、自愿、自主地进行体育锻炼,因此,落实方面要加强学生特别是各个学段毕业生的运动习惯养成率的监测。

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秘书长陈东升强调要充分发挥体育竞赛的牵引作用,《意见》明确要求“到2027年,面向人人的课外体育活动竞赛普遍开展”,明确提出“确保每个学生经常参加校内体育竞赛活动”。“必须增强体育竞赛的带动性,持续扩大赛事对地方、学校、学生的覆盖面,带动每个学生都能加强日常体育锻炼、积极参与体育竞赛活动,让孩子在阳光下多奔跑、多运动,让他们身上有汗、眼里有光,并让每一位体育人才都能真正‘人尽其才’。”陈东升说道。

记者注意到,《意见》将“完善体质健康监测体系”单列成章。对此,江苏省教育厅二级巡视员李金泉表示,要深刻把握监测体系建设的核心要义。其中,针对传统监测中数据孤岛、重测轻用、责任虚化等堵点难点,《意见》聚焦“闭环治理”目标,提出“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和实践推动”“落实结果公示反馈制度”等一系列举措,核心是构建“采集—分析—反馈—干预—评估—优化”全链条工作体系。尤其是《意见》创新提出“建立校际之间、校内年级之间结果互为监督、突出过程评价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体系”,直指数据真实性不足、跨学段衔接断裂等痛点,推动监测从“一次性、碎片化测试”转向“全过程、动态化追踪”,从“教育部门独抓独管”转向“多部门协同联动”。

“这一机制创新,为破解监测工作‘重形式、轻实效’难题提供了清晰路径,标志着我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迈入标准化、系统化、协同化发展新阶段。”李金泉说道。

建立学校体育活动风险防控与保障机制

北京体育大学人文学院教授韩勇认为,《意见》在明确“保障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等刚性要求的同时,特别强调要建立健全学校体育活动风险防控与保障机制,体现了促进体育活动开展与加强安全保障并重的科学治理思路。“必须始终坚持体育育人不可替代的价值导向,决不能因潜在风险而束缚手脚、削弱体育工作;同时要通过科学完善的制度设计,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为学校放心开展、学生积极参与体育活动提供坚实保障。”韩勇说道。

韩勇认为,应当认识到,作为以身体练习为主要形式的教育活动,学校体育中存在一定的意外伤害风险是客观现实。相比之下,长期静态生活方式导致的肥胖、近视、心理脆弱等隐性健康危害,其普遍性和严重性远高于在科学指导下的体育运动可能产生的显性风险。《意见》的出台,旨在破除制约学生体质健康的体制机制障碍,其根本导向是推动学校体育更加广泛、深入、生动地开展。文件蕴含的安全理念是积极的、发展的,核心在于通过构建有效的防控体系来支撑和保障体育活动的正常开展,而非限制或削弱体育工作。

“必须转变‘为了不出事、宁可不活动’的保守观念,鼓励学校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大胆探索、创新组织各类体育活动。”韩勇表示,《意见》在安全层面的重要创新,在于着力实现提升体质与防控风险的动态平衡。其中,《意见》明确了学校在硬件安全方面的管理责任,这是预防事故发生的物质基础。在强化学校主体责任的同时,政策也通过制度设计体现了对学校安全管理履职的合理界定,建立风险分散机制,为学校“松绑”。

韩勇表示,《意见》要求加强安全管理与风险防控,支持地方立法,健全运动伤害防范和处理机制,完善政府、学校、家庭共同参与的保险保障机制。这清晰地表明,政策导向是通过立法、管理和保险等多种工具,构建责任清晰、风险共担的现代化治理格局。保险机制不仅能为受伤学生提供及时的经济补偿和医疗救助,保障其权益,更能通过社会化方式分散学校面临的意外风险,从根本上缓解学校的后顾之忧,激发学校组织多样化、有挑战性体育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新京报记者 刘洋

编辑 缪晨霞

校对 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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