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最新征求意见
近日,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对《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调整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拟调整滨海新区、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条件——
户籍条件:申请家庭具有滨海新区、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城镇户籍。
收入(财产)条件: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年收入5万元及以下;人均财产11万及以下。
住房条件: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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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7日,请将意见反馈至szjwzfbzc@tj.gov.cn。
通知全文如下↓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调整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相关单位:
按照《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津政规〔2025〕3号)规定,现就调整本市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如下。
申请滨海新区、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户籍条件
申请家庭具有滨海新区、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城镇户籍。
(二)收入(财产)条件
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年收入5万元及以下;人均财产11万及以下。
(三)住房条件
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及以下。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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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马媛
来源 |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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