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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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郭宏鹏 马利民 10月19日,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名单发布,四川省成都市荣获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称号。 “近年来,成都市政府以法治思维推进工作,以群众思维完善工作,无论是前端政务服务还是后端争议化解,无论是为民维护权益还是助企激发活力,法治政府建设始终坚持以点破题、点面聚势,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成都市司法局局长周新楣接过奖杯时自豪地说。
立法精准管用
在4月10日召开的成都市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上,全体与会人员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法实施条例》,成都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解读条款内容、汇报本市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据介绍,成都市制度化推行市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让相关部门“一把手”登台讲法,既有部门解读理解又有融合工作思考,既要梳理落实情况又要提出改进建议,真正做到将学法成果与实践成效相结合、相贯通。 统计数据显示,5年来,成都市已开展市政府常务会议部门“一把手”讲法130余次,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 城市发展、市民和谐,立法工作是根本保障。成都市重视以“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制定修订《成都市美丽宜居公园城市建设条例》《成都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64件次。为提高立法精准度和实效性,搭建立法“线上+线下”意见征集平台,年均收集立法建议1000余条,为立法汇聚民声民意。 重大行政决策是行政行为的源头和关键。近年来,成都市坚持编制并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目录事项涉及中小企业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公积金贷款等领域,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环节,切实以程序压实提升决策质效。 成都还成立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协会,编制发布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技术规程,对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等14个重大行政决策开展决策后评估,有效保障决策的顺利实施。
转变政府职能
5月18日,成都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带队前往成都西站,以初到旅客的视角全程体验地铁与公交换乘流程。体验中发现,地铁出站口缺乏醒目的公交换乘指引,公交站牌信息仅标注线路号,未明示发班时刻与频次。 副局长现场办公,督导市公交集团与成都轨道集团协同整改,在地铁出站通道及分流节点增设统一、醒目的公交换乘指引标识。 这是成都开展“局长、处(科)长换位走流程”活动的一幕。目前,通过这一活动已累计发现并解决问题1059个。 近年来,成都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42个,100%事项可全程网办。建成惠企政策“一码查询”平台,实现268项惠企政策“免申即享”、2921项“易申快享”,受益企业7.2万余家。做优做强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12345热线平台等诉求对接功能,企业诉求办理满意率达90%以上。成都还联合德阳、眉山、资阳成立跨区域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中心,建立成德眉资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 今年以来,成都打造“有求必应、无事不扰”营商环境品牌,推行涉企“一码检查”,公开执法主体、人员、行政检查事项“三码清单”。依托智慧蓉城体系建立“成都市涉企行政检查综合监管平台”,通过为单次行政检查行为赋码,实现涉企检查码上留痕、全程监督,全面压减非必要和低效检查。
提升治理效能
今年国庆假期,成都推出便民措施:路边停车不收费。在不影响交通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允许小型汽车在超市、菜市场、临街商铺及居民小区周边有条件的道路顺行单排停放。包容审慎的监管政策,受到市民普遍欢迎,也增添了这座城市的烟火气。 2018年,成都出台《关于对新经济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的意见》,共享单车、网约车等新经济呈现爆发式发展。紧接着,成都推动包容审慎监管从新经济向交通管理、城市管理、文创餐饮、市场监管等17个领域拓展。推行粉、黄、白“三色”工作法,将预警提示作为一般行政执法行为的前置程序,实施指导帮助、教育提醒、处罚告知,给予市场主体自我纠错的时间空间。创新实施行政指引,将行政指引纳入行政机关日常监管职责,推出劝导、建议、指导、约谈、告诫等12种非强制性方式,引导市场主体履行法定义务。 四川兴科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民企会客厅反映,企业“走出去”开展海外贸易时,存在对目的地法律法规不清楚问题,导致企业走了弯路。 成都市政府迅速响应,在20个国际节点城市设立企业境外法律服务站,构建海外法商融合服务点,为企业提供全方位、“一站式”跨境法律与商业综合服务。 成都还高标准建设天府中央法务区,招引境外法务机构14家,设立“一带一路”律师联盟成都中心。做强涉外商事与法律服务中心国际仲裁、商事调解、外国法查明三大功能,实施涉外商事纠纷“调仲诉”融合解决模式,业务范围覆盖140多个国家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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