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
逮捕证上藏阴谋
2月1日下午3时半
茂名看守所第四审讯室。中纪委中央工作组广东省检察院郝建民、潘锦毅。
郝建民:李明,今日我们来逮捕你!今天给你签逮捕证,过两天就给你细佬(弟)李XX签逮捕证!
李明:我犯什么罪?我细佬犯什么罪要逮捕?
郝建民:你走私纸张,挪用公款、贪污、开增值税发票。
李明:我没走私,我是承包公司,不存在挪用公款,不存在贪污。
郝建民:(指示潘锦毅)写下去!拒不认罪,只有死路一条!!(强制和威胁力很强)。
李明:我没犯罪,不是罪犯。
潘锦毅:你看一下笔录。
郝建民走出审讯室,在门口大树下游踱。
李明:笔录要修改。
潘锦毅:你先签逮捕证。(潘锦毅将逮捕证对折,左页在上,手紧紧地将右页贴在台面上。)
李明:(看到左页,上书:湛江市公安局派侦察员陈平、江丽兵、两人逮捕你)我看下一页写什么。
潘锦毅:下一页跟上一页是一样的,下一页是留给我们存档案用的,不准看!
李明:不知写的是什么罪名,我要看下一页,写什么罪名才签 。
潘锦毅:(一拳打向我的头)不准看!你看有什么用!存档案用的,好,你先签完口供笔录,我再给你看。
李明:我为不被打,并为能看逮捕证写的是什么罪名,我草草地在口供中签名。
潘锦毅:好,签逮捕证。
李明:我伸手要翻逮捕证的下一页。
潘锦毅:“啪”一巴掌,讲过不准看!签!
李明:我惧怕又挨打,又不知签逮捕证的程序和法律规定,又有点相信潘讲的逮捕证两面是一样的,都没有罪名。为不受拳头之苦,我被逼迫签名。
刚签完名,潘锦毅叫郝建民回来审讯室。
郝建民:(得意地耻笑地)你这次还不死硬,我们工作组来湛江,就是专门收拾你们湛江这班衰人的,特别是你这样的衰人。你签逮捕证,你细佬(弟)过几天也签,你全家都捉齐(完),都死哂(完)。
潘锦毅:急急忙忙将逮捕证放回抽屉,手在里面好像是在换一张,然后急急忙忙地押我出去。
潘锦毅:在看守所值班室将逮捕证交给看守所值班员(警察)王管教。看守所王管教(50多岁,据说原是所长,瘦小身材,由于带押人员出监仓时有人脱逃而被免职)送我回仓时问我。
看守所王管教:你知不知道你的逮捕证写什么罪名?(可能是没有罪名的空白逮捕证,也可能是后来填上罪名的逮捕证。这样看守所的警察才觉得不对劲才问我。)
李明:不知道。他们不肯给我看逮捕证,逼我签名。
看守所王管教:不再讲话。
我听了王管教的话,我就觉得跷蹊,因为管教警察很少问这些事情。
当晚,我问同监仓的囚人殷秋生,他们告诉我,逮捕证是公安局带来签的,签的时候,公安人员要出示逮捕证,逮捕证右页一定写明你涉嫌什么罪名,给你本人看完全逮捕证后才签名。
我问过好几个人,都是这样说。又有人说,签逮捕证不可能不给你看。我解释,他们打我,不让我看定什么罪名,逼我签名。又有不少人说,中国法律就是认罪就有罪,你既然签了名,如果他们胡乱填写罪名,就等于你有这个罪,你就死定了。又有人说,逮捕证有一份留在看守所,可以向看守所要求看逮捕证。
听了这些话,我的心里开始烦躁,惶恐不安。他们骗我、打我、逼我签逮捕证,肯定是给我乱定罪名,他们乱安我的罪名是走私? 是挪用公款?还是贪污?他们肯定用尽阴谋和卑劣手段整死我。
我一夜未眠,第二天一早即敲窗找王管教王警察。我问王管教,逮捕证究竟决定我什么罪名。他不作答,我要求看逮捕证,他说逮捕证不在他那里。我要求找潘所长,他说潘所长不在,但他可以转告。
我生怕他走后无人帮我,心急地要求他带我到值班室等潘所长。王管教他说他马上换班了,叫我等一下管西三监仓的林管教来值班,到时我要求林管教帮我找潘所长。
我好不容易熬到上午9点钟左右,我将情况告诉林管教,并要求他帮我找潘所长,我要求看逮捕证,他回答说潘所长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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