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张万军
通讯员 程蒙
11月18日,咸宁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咸宁市农业高质量发展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核心内容及系列配套实施细则进行全方位解读。极目新闻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25年至2027年,咸宁市将通过市、县两级统筹资金,建立总规模1.5亿元的农业高质量发展基金(每年5000万元),探索建立市场化、可持续的农业投入新机制,为农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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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上,咸宁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吴凡介绍了《管理办法》的出台背景。当前,咸宁市的农业产业发展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一方面,广大的农业经营主体,特别是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在扩大再生产、技术升级、市场开拓等方面存在强烈的资金需求;另一方面,财政支农资金如何更有效地使用,从“输血”向“造血”转变,更大程度地发挥引导撬动作用,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也需要相关部门和单位创新机制。
《管理办法》明确,2025-2027年,咸宁市、县两级每年统筹资金5,000万元,委托市高投集团运营。主要围绕该市“3+7”农业产业体系(即粮油、生猪、特色淡水产品3个重点产业,茶叶、蔬菜、竹、中药材、油茶、特色水果、桂花7个特色产业),支持农业重点产业项目、科技成果转化、种业培育、精深加工、智能化数字化改造等领域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市场主体。
《管理办法》显示,基金采取政策性补助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运作。一是先补后股,每年安排3,0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农业主体进行补助,达到条件后补助转为股权,由市高投集团持有,按照“适当收益”原则逐步退出,退出资金返回基金专用账户滚动使用。二是贷款贴息,每年安排贷款贴息资金1,000万元,合作银行通过“咸金通”平台为标的企业发放贷款,基金对超过LPR(市场报价利率)的上浮部分按年度进行补贴,贴息比例最高不超过0.8%。三是特色农险保费补贴,每年安排资金1,000万元,围绕“3+7”农业产业开发特色农险,在各地现有的农险政策不退坡的前提下,弥补保障不足的领域,按照45%比例给予市级保费补贴。
吴凡表示,《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是咸宁创新财政金融协同支农机制、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基金的规范、高效运作,将有效破解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困境,激发各类要素活力,为咸宁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注入新的动能,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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