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1月18日讯(记者 郭一鹏) 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上发了一段前方车辆开启“爆闪灯”的视频,并配文称,“请问这个灯光合法吗?”该网友同时@河南交警@郑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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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注意到,帖子显示的地点是G30连霍高速河南郑州段,一辆银色SUV在车顶部加装了一排LED“爆闪灯”,并处于开启状态,网友的车紧随其后。“这辆车在高速上龟速前进,我用灯远近交替闪了两下后,对方竟然打开了爆闪灯。”网友称,灯光十分刺眼,影响到安全驾驶。对此,有人回帖称,这种爆闪灯怎么能过年检的,一定要追责到底。还有网友说,这样的射灯对后车是绝对的不安全。“是不是你用远光灯,然后这车开启了爆闪灯来回击?”帖子中,也有人对该网友的行为提出了质疑,认为是网友乱用远光灯导致了后续事件的发生。据悉,目前河南高速交警已关注到此事正在跟进处理。
实际上,加装这样的灯光隐患不小。就在刚刚过去的国庆,一辆贵B牌照轿车尾部加装了照射灯,导致跟在其后的驾车人眼睛都睁不开,十分危险。交警部门介入后对贵B牌照轿车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及“驾驶擅自改变登记结构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550元、驾驶证记1分,并责令现场拆除非法加装的射灯。
“这些加装的光电设备会对其他车辆驾驶员的视线产生严重的干扰。驾驶员的眼睛受到这些灯光照射后,会出现短时间的眩晕,甚至造成短暂失明,对交通安全产生非常大的影响和隐患。”一位交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把这个灯光加装在车尾或是车顶,光线非常强,有可能会影响电子监控拍摄的清晰度,甚至可以借此逃避监控抓拍。
校对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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