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还没走完,工地早已开工”——近日,德州市德城区中心广场设施更新项目因“未招先建”引发争议。有知情人直指,这项由财政资金全额出资的公共工程,在招标流程尚未闭环时便擅自开工,背后或暗藏中标“内定”猫腻,法定招标程序沦为掩盖违规操作的“障眼法”。
公开招标信息显示,该项目招标人为德州市德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内容涵盖田径场塑胶面层及基础拆除翻新、天然草场地改造、标准11人制人造草坪足球场新建及配套给水工程等,招标控制价达637.35万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时30分。截至目前,项目仅公布中标候选人,完整招标流程尚未最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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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项目现状)
但与招标进度形成鲜明反差的是工地的施工节奏。知情人透露,早在2025年国庆节后,该项目便已悄然开工。“现在广场里的草地和田径跑道基础都拆完了,沥青都已经铺好了,比招标流程走得快多了。”在其看来,这种“先上车后买票”的操作,直接暴露了中标人早已“内定”的事实,“后续的招标、评标不过是走个形式,对其他潜在投标人来说太不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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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项目现状)
对于上述现象,招标人未作回应。
“这不仅是程序违规,更是对法规的公然漠视。”一位长期从事工程招投标的业内人士明确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依法进行公开招标。而“未招先建”直接跳过法定前置程序,本质上剥夺了其他合格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权,极易滋生“关系工程”“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
程序的缺失更直接威胁工程质量与资金安全。该专业人士进一步解释,正规招标流程中,中标确定后监理单位会同步介入,对施工材料、工艺标准、隐蔽工程等关键环节进行全程监督记录。而未招先建阶段处于“监管真空”,材料是否达标、工艺是否规范、隐蔽工程是否合格均无专业把控,“事后补做的施工资料根本无法还原真实情况,后续工程量核算、资金结算都成了‘无源之水’,最终很可能出现‘花大钱办糙活’‘算得多做得少’的乱象,损害的是财政资金安全和公众利益”。
事实上,国家早已明令禁止此类行为。国务院办公厅此前印发的《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中,明确将“规避招标、串标投标”列为重点整治的顽瘴痼疾,要求“强化程序刚性约束,确保招标投标活动公开透明”。德城中心广场改造项目的争议,显然与这一监管要求背道而驰。
如今,德城中心广场的施工机械仍在运转,但项目的合规性疑云却愈发浓重。谁该为这场“程序空转”的公共工程负责?中标候选人的产生是否真正公平?已施工部分的质量如何追溯?637万元财政资金能否用在明处?一系列疑问,亟待监管部门给出明确答案,以维护公共工程的公信力与法治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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