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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上午10点多,北京四环上演一段温情执法。市民宋先生突闻母亲去世,心急如焚的他立即骑上摩托车,从大兴赶往通州,情急之下驶入禁止摩托车通行的四环主路。朝阳交通支队高速路大队民警金彤依法拦截,宋先生哽咽着解释:“我妈没了,我回家看我妈。”金彤随即上报这一情况,果断放行,还嘱咐了一句:“耽误您时间了,路上慢点儿,注意安全。”
(11月17日《北京晚报》)
规则与温情,从来不是对立的。我们生活在一个讲规则的社会。交通规则、法律条文、行为准则……每一条都重要,它们是社会秩序的保障。但规则的存在,不是为了束缚人,而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人。
宋先生违规驶入四环主路,确实有错。按照交通法规,摩托车闯禁行,应处以100元罚款,驾驶证记1分。但民警没有直接开罚单,而是选择先了解情况、上报、再放行。这不是“不依法”,而是“更懂法”:法律的精神,从来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要在具体情境中实现公平与正义。
这件事之所以打动人心,正是因为它在规则与人情之间找到了平衡。执法者没有因为规则而忽略人的处境,也没有因为同情而无视规则。他履行了上报程序,确认了情况的紧急性,然后做出了既合法又合情的决定。
“执法为民”不是口号,是行动。有人说,这是“法外开恩”。其实不是。从法律角度看,人民警察对处于危难情形的公民负有救助义务。母亲去世,子女奔丧,属于重大伦理事件,其法益优先级高于一般交通管理需求。
有律师指出,从行政法的“比例原则”来看,宋先生是初次违法,因紧急情况引发,未造成实际危害,灵活处理恰恰体现了“过罚相当”的法治精神。民警的处置,既守住了法律底线,也展现了执法智慧。他不是“破例”,而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做出了最贴近人心的判断。
我们为什么会被这件事打动?宋先生把行车记录仪的视频发到网上,原本是想给母亲留个纪念。没想到,这段视频引发了全网共情,点赞超过400万次。
评论区里,无数人分享着自己的故事:“我妈走的时候,我也是一路哭到家的。”“接到爸爸不行了的电话,我站都站不住。”“那种急,没经历过的人不会懂。”这些留言背后,是一种跨越个体、属于集体的情感共鸣。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是宋先生,都可能在某一刻面临人生的至暗时刻。而那一刻,如果有人愿意理解、体谅、伸手扶一把,那种温暖,会照亮很久很久的路。
这件事之所以引发如此大的反响,也反映了公众对“柔性执法”的深切期待。长期以来,一些地方“一刀切”“机械化”的执法方式,让公众对法律产生了距离感甚至畏惧感。而为“我妈没了”放行的处置方式告诉我们:法律的权威,不在于处罚有多严厉,而在于是否贴合民心、是否彰显正义。
执法者不仅是规则的执行者,也是社会温情的传递者。当他们既能守住底线,又能体察人情,法律就不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有温度的守护。
北京四环上的这场温情执法,像一束光,照进了许多人的心里。它让我们看到,规则与温情不是对立的,而是可以共存的。执法者不是冷漠的执行机器,而是有血有肉、懂得共情的人。法治社会的建设,从来不是非黑即白的机械执行,而是刚柔并济的智慧平衡。守住法律的刚性底线,赋予执法的柔性温度,才能让正义不缺席,让温暖常在线。
这,正是“我妈没了”背后,那段温情执法留给我们最珍贵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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