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段学旺,编辑:寇童童)法槌落下,37岁的郭某第八次站上刑事被告席。这个曾手握年收入30万元修车店的"老板",因沾染赌博一步步坠入盗窃深渊,七次刑满释放后仍不知悔改,即便面对女儿的抚养责任也视而不见,最终再度因盗窃被批准逮捕,其人生轨迹的剧变成为极具警示意义的社会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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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是郭某人生的分水岭。此前,郭某还是宁夏某地小有名气的“郭老板”,他凭借经营修车店年收入30万,家庭和睦。但自从沾染上赌博恶习,一切都戛然而止:积蓄被挥霍一空,妻子失望离去,赖以生存的修车店也被迫停业。失去生活重心的郭某彻底偏离合法轨道,将盗窃视为"谋生捷径",从此陷入"入狱-释放-再盗窃"的恶性循环。
十余年间,郭某先后七次因盗窃获刑,却始终没有真正悔改。2024年7月,他再次刑满释放时,已明确负有女儿的抚养责任,但这份家庭重担并未唤醒他的责任感。仅时隔一年,本应来疆安稳务工,回归正常生活的郭某,在2025年6月又因盗窃电缆线、发电机等物品被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公安局逮捕。
在和布克赛尔县法院的庭审现场,郭某依旧重复着那句说了无数次的忏悔:"我认罪认罚,一定好好改造,出来以后好好工作……"但这番表态早已被他十余年的犯罪记录击碎,未能体现任何实际行为转变。因系累犯,公诉机关指出其"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大",结合犯罪情节提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的量刑建议。更令人唏嘘的是,由于长期逃避抚养义务、漠视家庭,郭某无力缴纳罚金,亲属也明确拒绝代缴。
"你每次犯罪时,是否想过女儿下次由谁照顾?"法官的当庭询问,既点出了郭某作为监护人的责任缺失,也直击其犯罪行为的根源认知偏差。
从风光的"郭老板"到屡教不改的惯犯,郭某的经历留下沉重启示:法律从不同情侥幸,责任从不等着人回头。每一次触碰法律底线,透支的不仅是个人自由,更是子女的成长基石——法律是不可逾越的红线,绝非投机取巧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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