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1月17日电,华夏幸福(600340.SH)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廊坊中院出具的《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依法指定华夏幸福司法重整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公司重整申请的文件。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进入重整程序,法院将依法指定管理人,管理人或公司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制定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公司债权人根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无论公司未来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均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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