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监控实录太有戏!
“不速之客”溜进羊圈搞偷袭
目标指向睡梦中的黑山羊
殊不知一举一动早被拍得明明白白~
近日,赤壁市公安局新店派出所
在黄盖湖派出所的协助配合下
仅用不到一小时
便成功抓获三名盗窃黑山羊的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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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
犯罪嫌疑人陈某某邀约雷某某、徐某
一起前往新店镇益阳桥村一养羊厂
盗窃黑山羊

当天晚上21时许
三人驾驶一辆小货车来到养羊厂棚内
盗羊小分队各司其职
陈某某和雷某某为“主力输出”
负责盗羊
徐某为“预警雷达”和“后勤保障”
负责放哨及提供车辆
在盗窃到一头黑山羊时
监控预警发出警报
主人发现有人偷羊
三人立即将羊抬上车后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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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时许
接咸宁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
称群众通过监控发现有人在其羊圈里偷羊
新店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民警兵分两路
一路通过监控视频
查找同一时间在案发现场周边
出现的可疑人员和车辆
另一路沿途设卡拦截
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
和对辖区地形的熟悉掌握
不到一小时
民警将用黑色塑料袋遮挡车牌
企图掩盖行踪逃走的
陈某某、雷某某、徐某抓获
并从货车上查获一头已死的黑山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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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讯
三人如实供述了
合谋盗窃黑山羊的犯罪事实
目前
三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被盗黑山羊已返还给受害人
案件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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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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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盗他人财物定受法律制裁
切莫因一时贪念
行“顺手牵羊”之事
今日若伸手
明日牢房游
来源|咸宁公安
编辑|王瑶
审核|徐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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