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关情况。公安部法制局局长郝云宏在发布会上介绍,近年来,为加强执法源头管控,公安机关持续深化受立案制度改革,确保人民群众报案“应接必接、该受必受、当立则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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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图/公安部
一是规范接报案程序。各地公安机关严格执行“三个当场”制度、首接责任制度,对于群众上门报案的,当场进行接报案登记,当场接受证据材料,当场出具接报案回执并告知查询案件进展情况的方式和途径,在网上实现对全量案件类警情的登记管理,受立案工作更加便民、公开、规范、高效。
二是方便群众上门报案。公安机关加强接报案场所建设,很多地方打造了接报案中心,集中接受群众上门报案,对所有案件进行归口管理。比如,广西全区120个县级公安机关全部设立接报案中心,规范管理使用,取得明显成效,2024年刑事案件超期立案问题同比下降20.4%。一些地方还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赋能接报案工作,辽宁、吉林、浙江等多地公安机关探索推行“码上报案”,优化群众上门报警体验,群众通过手机扫描专属二维码,整个报案流程就能快速完成,告别手写登记的繁琐,更加便利群众办事。
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各地公安机关加强案管机制和案管队伍建设,充分运用智能化监督手段,落实案件类警情动态清零机制,实现对疑似应立未立和未落实“三个当场”案件的智慧筛查、智能评查、预警推送、实时整改,确保案件及时办理。
九派新闻特派记者 杨臻 龚凌蔚 北京报道
编辑 万璇 任卓
【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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