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社会和谐起来,要让社会公德提升起来,
要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社会主流常态,
就需要良好的社会治理,需要良法支撑道德,
要让好人走遍天下都不怕,让坏人寸步难行。
然而,你看2025年11月15日极目新闻的消息,
甘肃庆城县某男向碗里丢异物“碰瓷”餐厅,
提出索赔等诉求;老板说“可以免单处理”。
店方幸亏有监控;此举后来被餐厅老板识破,
老板把视频发上了网络。网友提醒店方报警。
老板报警后,却收到警方通知要求视频下架。
大概涉事男子看到了这网传视频,先报警了。
老板不敢违逆警方,只好把碰瓷视频下了架。
涉事男凭什么报警?警方凭什么要求视频下架?
新闻没有说。我想应当是公民肖像权问题吧。
被碰瓷餐厅老板报警一事怎么说了呢?
派出所值班人员表示,警情已转该所,
其他情况不便透露,可咨询县公安局。
记者致电庆城县公安局多个公开电话,无人接听。
记者尝试联系涉事男子未果。
关于公民肖像权的保护问题。
我的感觉,良好的法律,要让坏人寸步难行。
请问:
做坏事的人,有权利不让别人知道他的“坏事”吗?
如果做坏事的人,总是有权利掩盖、埋没其恶行,
如何让坏人坏人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如果坏人坏事安然无恙地能够逍遥天下,
遵纪守法的良民又怎么能够安然无恙地走遍天下?
关于公民肖像权,并非无限无边际的。请注意: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四)、(五)之规定,
“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餐厅老板公开被碰瓷讹诈的视频,
既是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是保护公共利益,
维护公共道德,提醒大家注意防止被碰瓷讹诈。
当然,把视频中碰瓷讹诈男的面部打码一下,
再发上网络,可以更难被找茬、更能站稳自己的脚跟。
总之我有个感觉,
如果坏人坏事总是不得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那么
如何让坏人坏事忌惮而收敛?
如何持续提高社会公德水平?
如何保障社会和谐、诚信?
如何让好人一生平安?
如何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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