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这几天,大家都在关注山西长治“狗咬人,人杀狗,人杀人”的事件。大家也知道了狗主人郭某死亡了,郭某的妻子赵某晖是当地政xie委员,她在案件中起着关键作用,她说过一句话,“打狗也要看主人”。
对呀,她堂堂政xie委员,家里的狗被打死了,她也是当地有头有脸的人物,有资源有人脉,狗被打死了,脸往哪里搁?这还了得?竟然有人不自量力,想要找她调解,让她和解。
不管是谁,想要撮合调解的,都被她拒绝掉了,一句话不可能调解的。而且面对民警叔叔的和解邀请,还让人家晚上等着接打架的电话。这说明她做好了打架的准备,到申某良家打砸时预谋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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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到了一死三伤案件发生后,他们家的人遭反杀了。
这个时候他们的言辞是这样说的,就是想要到申某良家讨要一个说法,没想过要杀人?打砸玻璃,也是为了发泄愤怒,没想过伤人,甚至连凶器都没有承认带。尽管他们是用铁锹砸开的门,也有一把疑似剪刀的凶器,将妹夫韩某造成了重伤的凶器不见了。
但是,他们只要咬死是来讨要说法的,不是来打架的,他们就站主动劝。相信他们咬死这一点,是经过律师点拨的。
而且他们的律师很高明,他们的律师知道,这种多人砸窗破门进入人家家里打架,对他们是不利的,遭反杀人家大概率上也是正当防卫,他们肯定要担责。
到底是一人担责,还是多人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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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们把重伤的妹夫韩某推出来了,让他担主要责任,说韩某重伤,申某良不需要负责,申某良属于正当防卫。但是,郭某的情况不同。
韩某重伤,申某良正当防卫,是因为韩某在他们家里打砸的时间长,打人打的最狠。而且还是来了两次,罪大恶极。可是,郭某只来了一次,也就是十几秒,没有那么大的仇恨。但是,偏偏他就被放倒了,还导致了死亡这一结果。
认为郭某没有想要来参与打砸,否则第一次就来了。
所以对郭某防卫过当。
他们也不承认拿了凶器,我没有拿凶器,对申某良造不成生命危险,可是,申某良十几秒内连刺9刀到郭某身上,导致郭某死亡。认为这个就是防卫过当,可以说韩某重伤是正当防卫的结果,但是,郭某的死亡就是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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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他们咬死就是来要说法的,没想打架,打砸他们家的玻璃也是为了出气,另外,郭某也不是来杀人的,反倒被杀死了。造成了一死三伤的严重后果,就很有可能被认为是防卫过当了,要严惩杀人凶手申某良,这就让他们从被动变成主动了。
本来集结了9个人,到了人家家里打砸,确实人家家里的三人,也都有不同程度的伤。而且赵某晖也说了,让叔叔等着接打架的电话,不接受调解。还有邻居家的监控拍摄的内容,都显示他们来者不善。正常来说,他们就是来打架的,不是来要说法的,想要说法就接受调解了。
这种情况下,他们遭反杀申某良也是正当防卫。申某良站在主动地位,他们站在被动地位。

可是,经过律师点播,他们咬死那两点,他们就能从被动变成了主动,认为过错更大的一方在申某良家,就说申某良没有生命危险,但是,还是造成了他们家一死三伤。
这就是狗主人家请的律师的高明之处。申某良家请的律师,还认为韩某担责,申某良是正当防卫,对他们来说是好事。但是恰恰就是让韩某担主要责任,为了帮助更多的人逃脱主要责任,这样就能追责申某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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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判决应该很纠结,判了妹夫韩某重伤,申某良属于正当防卫,到了郭某这里,可能性就不大了,若是都被认为是正当防卫,应该当庭就宣布了,就如同韩某被重伤。
可是,没有当庭宣布,大概率上郭某死亡,可能会被判防卫过当,大家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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