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四川乐山市市中区一处临街老旧小区上演惊魂一幕——6楼住户施工时外墙体突然脱落,碎石如雨点般砸向街边停放的车辆,5辆车瞬间遭了殃。万幸的是,这场意外未造成人员伤亡,但车主们却陷入了一场“踢皮球”式的责任拉锯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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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推诿暴露老旧小区治理顽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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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户说是开发商的责任,民警说是墙体老化,我们该找谁赔?”一位受损车主无奈道出困境。事件中,6楼住户坚称“楼房该由开发商负责”,派出所民警则认定“脱落的是外墙一部分,碎成很多块,属于墙体老化”。这种互相推诿的局面,恰恰暴露出老旧小区产权复杂、责任主体模糊的沉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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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人忧心的是,该小区建于2001年,楼顶扶手墙部分直接暴露在外,本就存在安全隐患。而涉事住户被指“在老旧房子的6楼再加一层,想利用平台”,这种擅自改造行为是否加速了墙体脱落?街道办虽明确“住户应承担相应赔偿”,但取证、调解的漫长过程让车主们只能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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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应急响应缺位 车主陷维权真空
“民警没做笔录,住建局没人到场,保险理赔也不明确。”车主的控诉直指基层治理的软肋。事发恰逢周末,尽管街道办、社区和派出所迅速介入协调,但住建部门未能及时到场勘查,导致责任认定陷入停滞。
值得注意的是,被砸车辆中三辆受损较重,其余轻微损伤。但无论是保险理赔还是物业赔偿,都因责任主体未明而悬而未决。社区负责人坦言“需要专业部门勘查判定”,而彭山路派出所正在调取周边监控。这种跨部门协作的迟滞,让本可快速解决的民生小事演变成持久战。
从法院判例看物业管理的“免责密码”
对比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的类似判例,物业公司若已尽到审慎管理义务(如张贴警示、定期维修、申请维修基金),则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免除赔偿责任。但反观本次事件,涉事小区既未提及物业采取过防护措施,也未见到隐患整改记录。
尤其值得玩味的是,民警建议车主拨打12345反映问题,侧面反映出常规维权渠道的乏力。通江街道办虽承诺“住建等部门将介入”,但老旧小区外墙隐患的排查整改绝非一时之功。正如判例所启示的,法律的核心在于管理人是否尽到注意义务,而该小区显然缺乏系统性的风险防控机制。
这场意外犹如一面镜子,照出了城市更新进程中难以回避的命题:当二十年房龄的老旧小区遇上产权模糊、维修缺位的现实,谁该为随时可能坠落的“高空炸弹”负责?或许唯有建立“业主-物业-政府”三方共担的长效机制,才能让市民真正告别“步步惊心”的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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