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四川广安,一男子刷直播时,被一名漂亮的女主播所吸引,随后对女主播展开了激烈追求,期间,男子通过打赏、转账累计给女子16万元,以此作为“彩礼”,可女子收到后却将男子拉黑!法院审判后,要求女子返还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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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11月14日报道,四川广安一男子通过直播认识一名女主播,声称自己是抱着结婚目的与对方交往,期间累计打赏16万元,将这笔钱视作“彩礼”。然而,打赏后,他却被女主播拉黑。
男子认为自己的打赏是以结婚为前提的彩礼,女主播拉黑行为构成违约,遂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全额返还16万元。
审理后认为,网络交往中双方未明确约定该打赏为彩礼,结合直播打赏的性质及双方交往程度,最终判决女主播返还5000元。
针对此事,有网友感慨,结婚证都给不了男人任何保障,从订婚强奸到婚内强奸,过高的离婚率都让男人对婚姻望而却步,结婚要掏空男人全家多年积蓄还要负债,如果离婚人财两空血本无归。
有网友怒斥,这种直播女捞骗子,平台应对其永久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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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事件的发生,让人唏嘘。男子怀着对婚姻的期待,一次次给女主播打钱,心里盘算着未来的幸福生活。他可能觉得这笔钱算是订婚的诚意,对方收下就等于答应了这门亲事。但是,这就是他的一厢情愿。
- 其实,类似事件比比皆是。此前湖北一位58岁男子给主播打赏了十万块钱,还送了礼物,最后求婚被拒绝了。法院同样判他输了官司,理由基本一致,打赏属于自愿消费,不能算作不当得利。
报道称,“赠送鲜花支出260元、共进晚餐支出240元,无需返还。”11月4日从湖北省恩施州宣恩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对一起不当得利案件作出判决,驳回男子王某要求女主播叶某退还10万余元打赏款项的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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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查明,恩施州来凤县58岁男子王某,通过某短视频平台认识了宣恩县女主播叶某。两人互加微信好友。此后,王某在短视频平台上购买“钻石”等虚拟物品,为叶某刷礼物、打赏。从2024年8月2日双方相识到同年9月29日,58天内,王某累计刷礼物、打赏折合人民币106620.11元。
总之,法律不会考虑感情有多深,只看是否存在欺骗、强迫或者虚假宣传的情况,只要没有这些行为,钱就要不回来了。
这些案例给所有网民敲响警钟,网络世界虚虚实实,有时候真的分不清真假。你以为是两情相悦,对方可能只当是普通互动。类似的情况在其他地方也发生过,有人打赏十几万最后也只追回一小部分。
你以为遇到了真爱,对方可能只看重你的钱包,等钱到手了,联系方式一拉黑,想找人都找不着,感情里最怕一厢情愿。
转账记录虽然清楚,但要证明“以结婚为目的”真的不容易,一旦走到打官司的地步,法院看得还是证据,结婚这种事,需要双方明确同意才行。
真正值得托付的人,不会一味向你索取,网络交友别轻易被花言巧语迷惑,更别一时冲动就转出大额钱财。
找对象还是要找脚踏实地、真心实意过日子的人,真诚才是感情的基础,那些冲着钱来的人,终究靠不住。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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