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狗咬人被摔死、狗主人上门理论遭反杀”案近日开庭,引发社会对正当防卫限度的热议。当狗主人带人踹门砸窗闯入住宅,持刀反击的申某某究竟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法律与道德的边界在此案中显得格外模糊。
![]()
打开百度APP畅享高清图片
从案件细节看,争议焦点首先落在防卫必要性上。根据我国刑法,正当防卫需满足五项要件,其中“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最为关键。当晚7点,赵某某等三人砸破申某某家厨房玻璃并殴打院中狗,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的不法侵害。但申某某持刀挥刺致一死多伤的行为,是否与侵害强度匹配?律师赵良善指出,若存在持械打砸或围殴,持刀防卫可能成立;若仅为简单冲突,则明显超出合理限度。
证据矛盾进一步加剧定性难度。被害人亲属坚称未动手,但申某鼻骨骨折的诊断记录显示其曾遭受攻击。监控录像若证实存在持续围殴或砸窗行为,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可行使无限防卫权。这与2017年于欢案形成呼应——当住宅这一特殊场所被非法侵入时,防卫正当性往往得到强化。
然而时间维度仍是关键变量。从冲突爆发到持刀反击仅十几秒,申某某是否有收手的余地?检方指控其在家属施救时仍未完全停手,这可能成为认定防卫过当的依据。正如律师付建所言,防卫限度必须结合危害紧迫性判断,若侵害已实质性终止,继续攻击便可能转化为新的不法行为。
纵观类似判例,法院裁量时往往兼顾“法理情”。本案被害人存在重大过错,但一死多伤的后果仍需法律评价。若最终认定防卫过当,根据刑法规定“可减轻或免除处罚”,这种弹性条款正是平衡正义的智慧所在。当公民面对突如其来的暴力时,法律既不能苛求冷静克制,也不应鼓励以暴制暴。
此案判决将成为界定私力救济边界的重要标尺。在保护住宅安全与防止暴力升级之间,司法需要给出既符合法理又不悖常情的答案。正如法律学者所言:正当防卫制度的本质,是让公民在紧急时刻能成为自己的守护者,而非要求其成为精确衡量暴力等级的数学家。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