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一银行门口发生意外。一名戴口罩的男子举着刀,跟三个民警僵持不下,还挥动刀子威胁。围观群众越聚越多,就在大家以为又要出事时,一辆黑色SUV突然冲过来把男子撞翻在地,民警立即冲上去制服了此人。开车的车主是附近商户,后来解释说自己当时看到现场危险,就踩了油门。
事后才知道,这个车主之前参加过街道组织的安全培训。不过有人觉得他反应有点猛,毕竟开那么大的车直接撞人,万一撞死了对方怎么办?也有路过的律师说,根据刑法里有关正当防卫的规定,这种情况下车主可能不用负法律责任。
北京的杨教授接受采访时强调,持刀者正在攻击警察,这属于正在进行的暴力行为,而车主的碰撞刚好制止了险情,没造成生命危险自然不算过当。但记者翻看了之前的案例发现,很多类似情况处理起来都不太一样。比如去年杭州有个便利店店员,用椅子砸了偷东西的小偷,结果被起诉防卫过当,最后赔了好几万。
现在网上吵得最凶的,就是什么叫"刚好制止",什么叫"过了头"。有市民说应该统一标准,但更多人担心,如果标准定得严格,下次真遇到坏人,谁敢出手帮忙?有网友算了笔账,假设肇事车时速20码,撞伤人算正当防卫,30码是不是就成了犯罪了?这种数字划分听起来不太现实。
听说公安部最近在推广新的社区安防系统,像那个车主所在的商场,现在每个商户都装了报警按钮,跟派出所联成一体。不过还是有些细节没解决。比如自动监控设备,到底该什么时候报警,怎么判断危险程度,还需要反复测试。
最近又有新消息,郑州见义勇为基金会开始发奖金,给那些依法制止犯罪的人,金额从两千到五万不等。但工作人员提醒,钱能拿的前提是行为得合法,光想帮忙可不够。现在好多地方都在搞情景模拟训练,教大家怎样在危险中做决定。有个外卖小哥学完回来感叹,原来自己总想着英雄救美,现在明白要先看情况再动手。
这事儿让我想起初中时上的法律课,老师总说法条像模糊的照片,得结合实际情况看。现在的年轻人,特别是经常跑外勤的,都开始自学基本的防卫知识。不过多数人心里都没底,不知道哪天真遇上了能不能冷静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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