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上海滴滴司机接到一笔到机场的特快订单,但订单很快被切,系统显示乘客取消订单。因为司机同时 还在曹操出行接单,最终还是这位师傅 接到了这笔订单。
订单结束后,乘客实际支付193,司机端显示乘客实际支付165,存在较大差异。司机猜测, 应该 滴滴是将订单卖给了曹操,导致了“阴阳账单”的出现。
01 滴滴澄清“卖单”:低价在竞争机制中胜出
11月13日,滴滴官方账号《滴滴开始接单啦》 回应了这一“转卖订单”问题。滴滴通过系统核查,还原了这笔 “卖单” 事件的全过程:
并非卖单,乘客是某企业员工,在其企业自己的打车系统中下单,该系统自主掌握订单分配。滴滴推送的司机和价格,在订单竞争中没有被选中。其后成交的订单和车费支付,发生在该系统与曹操平台之间。
乘客是通过企业自建的打车系统呼叫的车辆,这类系统相当于小型聚合平台,接入了很多网约车平台作为运力。
这类企业打车系统自行掌握订单分配,在比较多家平台的派单距离和价格后自主派单。滴滴为了让司机接到更多的订单,也接入了这类系统。
乘客订单发出后,滴滴后台系统推送了离得最近的司机以特快订单的方式参与竞争,预估156元。由于司机同时也在曹操出行上线接单,曹操以经济型车型参与订单竞争 ,结算价格为125.4元。
最终这个系统在距离相同的情况下把订单派给了价格更低的平台。
也就是说,司机是用自己的曹操经济单,PK掉了自己价格更高的滴滴特快单。
由于这类企业端系统相对功能比较简洁,反馈的取消信息不会明确取消原因是乘客取消还是系统分配,只会告知是乘客取消。而订单分配的过程,乘客是毫不知情的,所以才产生了误会。
滴滴表示,后续将持续和相关方沟通,推动和支持其技术升级,优化流程,充分保障司机师傅们的接单体验和相关权益。
02 算法“卖单”:极致的效率和模糊的责任
滴滴对“转卖订单”的解释中,有一个引人关注的点,就是企业自建打车系统。
这类企业打车系统自行掌握订单分配,在比较多家平台的派单距离和价格后自主派单。
也就是说,在常见的自营平台、聚合平台之外,全国的网约车出行服务中,还存在着不少提供企业出行需求的小型聚合平台,能够掌握订单分配。
这种小型聚合平台又分两类,一 类 是大企业自建的系统;还有一 类 是企业采购差旅、费控等平台的打车服务。这两类都采取聚合模式参与打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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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聚合模式的出现本身是为了整合资源,但却为“卖单”的出现创造了土壤。
聚合模式下,用户打车的订单不是由系统直接指派给司机,而是要先进入内部的订单池,再由接入订单池的平台根据价格、距离等算法来抢单。
这里面有两个关键因素:价格和距离。哪家平台的报价低,订单就可能流向谁;哪家平台的司机离乘客更近,能更快接到订单完成履约,系统就可能优先分配。
聚合模式效率至上的算法逻辑下,需要更多的运力供给,更短 的用户等待时间,以更低的支付成本,达成更高的成交率。
聚合平台不拥有运力,为达成效率的最大化,就需要整合更多的接单运力平台,这个模式本身就包含一次订单“转卖”流程。而极致的效率追求,也导致服务商不再专注于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而是沉迷于技术抢单和金融游戏。
可以说,“卖单”不是偶然的系统漏洞,而是聚合模式下几乎必然出现的副产品。而且,因为聚合平台不直接管理司机,不需要为司机的权益和体验负责,也就更容易走向用简单粗暴的卷低价、以罚代管等方式影响行业。
结语
传统自营模式下“平台-司机”的派单和费用分配,权责问题相对比较明确,出了事能很快找到责任方。
而聚合模式下“聚合平台-接单运力平台-司机”的派单和费用分配,通过层层系统构筑了多层迷宫,责任主体模糊,司机面对的收入和维权风险更高。
网约车“卖单”,发端于聚合模式下的效率提升,却在资本和流量裹挟下,成为 行业繁荣表现下的灰色操作。
这条灰色产业链里,最为网约车司机痛恨的就是各类系统接入后,将原本的 “聚合平台-接单运力平台-司机”无限分化为 “聚合平台-小型聚合平台1-小型聚合平台2-......-接单运力平台-司机”。
毕竟,平台的层层套娃,意味着司机的收入被层层抽成,更意味着司机的劳动尊严与公平获酬的权利被层层稀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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