杯中物虽好,别拿生命开玩笑。一时的逞强,可能就是一辈子的悲伤。
江苏连云港,一个年轻女职员陪老板宴请镇领导,喝了几杯酒,第二天早上,人就没了。
我看完整个事件经过,心里挺复杂的,有些地方我是真想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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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场要命的酒局,到底发生了啥】
这事儿得从2024年2月23日那天晚上说起。
樊蕊,一个90后姑娘,大专毕业后在外打工,前几年回到老家连云港赣榆区,在塔山镇的一家包装公司上班。
公司老板姓刘,樊蕊在公司干得不错,是个管理人员。
2024年2月23日,正月十四,元宵节前一天。 那天下班后,刘老板要宴请镇里的领导——镇党委书记、镇长,还有几个副职,一共5个人。
这顿饭,安排在公司食堂的包间里,晚上七点半开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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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那边坐着5位镇干部,陪客的有刘老板、樊蕊,还有刘老板的一个朋友。
饭桌上,两位女干部没喝酒,其他人喝的是白酒。
就在大家喝了一杯多的时候,樊蕊站起来敬酒了。 她先敬了分管工业的副镇长一杯,2两;又敬了镇党委副书记一杯;然后敬了镇长2杯。
也就是说,短短时间里,樊蕊连续喝下了4杯白酒,每杯2两,总共8两。
酒宴散了,镇党委书记临走前还特意交代刘老板,要安排人照顾好樊蕊。
刘老板让两个女职工把樊蕊扶到了他的办公室。
这个办公室是个套间,外面办公,里面是卧室。两个女职工把樊蕊扶进去就走了。
接下来发生的事,我看着就觉得心里堵得慌。
据后来警方调查,当晚,刘老板和樊蕊发生了性关系。
第二天早上,也就是2月24日,元宵节那天早上,刘老板醒来,发现身边的樊蕊已经没了呼吸。
他赶紧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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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蕊的父亲樊旭声,是当地的乡村医生,干了三十多年。
接到电话赶到殡仪馆时,他看到女儿的尸体,“头部没有受伤,身上也没有伤痕,就是肚脐以下有些青紫。”
法医告诉他,死因跟酒精中毒有关。
事发十多天后,家属在相关协议上签了字,拿到了135万元赔偿。
第二天,樊蕊的尸体被火化。后来,刘老板又给了樊旭声的儿子100万元。
前前后后,家属拿到了超过235万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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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4日,赣榆区公安局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理由是“没有犯罪事实”。后来纪委调查时透露,警方认为刘某与樊蕊系“情人关系”。
因为违规接受宴请,5名镇干部被处分:党委书记、镇长、党委副书记、一名副镇长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另一名副镇长被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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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里的几个疑问】
说到这儿,我得说说自己看完后的感受了。
这事儿,我是真有些想不通。
第一个疑问,就是这个“情人关系”的说法。
樊旭声说,事发一段时间后,他才听说女儿体内检出了男性精液,而且是刘老板的。警方说两人是情人关系,所以不予立案。
我不是法律专业的,但我就是有个困惑:就算两人之前真有那种关系,可那天晚上,樊蕊喝了8两白酒,已经不省人事了,这种情况下发生的事,能算“自愿”吗?
我就是觉得这个定性,好像有点说不过去。
我想起一句话,女孩子在外打拼,要懂得保护自己,有些“局”就是“局”,去了就出不来了。
樊蕊那天晚上为什么要连敬4杯?我猜她可能也是为了工作,为了公司的事,不得不这么做吧。可是,这个代价也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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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疑问,就是这235万的赔偿金额。 我不是说钱多了不好,我只是觉得奇怪:如果真像说的“没有犯罪事实”,为啥要赔这么多?普通的意外,哪有赔到这个数的?
我就在想,这笔钱,是单纯的补偿,还是有别的考虑? 我也说不清楚,就是心里有这个疑问。
钱能买来协议,但买不来心安,更买不来一个活生生的女儿。
第三个疑问,是那5个干部的处分。 处理理由是违规接受宴请,这个我能理解,确实违规了。
可我就在想,他们往那儿一坐,这顿饭的“分量”是不是就不一样了? 樊蕊为什么要连敬4杯?会不会是因为对面坐的是镇领导,她觉得不得不敬,不敢不喝?如果是这样,那这个责任,好像不只是违规吃喝那么简单吧。
我也不知道,就是有这个感觉。
第四个疑问,是那个监控的事。
樊旭声说,他多次要求查看公司和镇政府当天的监控,都被告知“监控设备有故障”。
我看到这儿就觉得挺巧的,怎么就偏偏那天坏了呢?我不是说一定有问题,就是觉得这个巧合,让人心里不太踏实。
【一个父亲的坚持,让我挺感慨的】
2025年4月,樊旭声向警方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布女儿的死因、不予立案的依据。
警方答复说,这些属于“刑事案件类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
樊旭声不服,把警方告上了法庭。他就问了一句话:女儿的死从来没被刑事立案,哪来的“刑事案件类信息”?
10月29日,这起行政诉讼开庭了。
法庭上,樊旭声一个人坐在原告席上,没请律师。
对面是警方的政委、派出所长。
法院还没宣判。
一个年过六旬的老父亲,这么大岁数了,还在为女儿的事奔波。
他要的不是钱,那235万他早就拿到了。
他要的是一个说法,一个能让他心里踏实的答案。 我看到这儿,心里挺不是滋味的。
我就在想,如果这事发生在我身上,我会怎么办?我可能也会像他一样,一定要问个明白吧。
不是说一定要追究谁的责任,就是想知道,女儿到底是怎么没的,这个过程中到底发生了什么。这是一个父亲最基本的权利吧。
看完这个新闻,我就一个感受:一条年轻的生命就这么没了,留下的是一堆说不清道不明的疑点,和一个老父亲不肯放弃的追问。
我不敢说谁对谁错,我也不懂那些法律条文,我就是觉得,这个事情,好像还有很多地方没说清楚。
法律是咱老百姓最后的依靠,只要有理有据,就得一问到底。
这不是跟谁过不去,这是维护一个普通人应有的尊严。
散会吧。你咋看?
【参考文献】
新黄河——2025-11-14——《连云港一公司女职员陪酒之死:赴宴5名镇干部被处理,家属起诉追问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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