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若不能准确认定与归集研发费用,将面临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罚款以及纳税信用评级受损的严重后果。
为避免风险,确保合规、充分地享受税收优惠,企业务必遵循以下“三步走”策略。
第一步:研发活动要明确
这是享受优惠的前提。
根据规定,能够加计扣除的研发活动,必须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
第二步:费用归集要精准
这是合规操作的核心。
除了要准确记录,更要明确费用的归集范围与限额。
1. 正面清单
包括:
(1)人员人工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
(3)折旧费用;
(4)无形资产摊销;
(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6)其他相关费用;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
2. 关键禁区
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对外销售的,其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研发成功后,剩余原材料被投入正式生产的,同样不能归集到研发费用中。
3. 重要限额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第(6)类“其他相关费用”(如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以及符合规定的差旅费、会议费等)的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企业在申报时务必自行计算并调整。
第三步:研发分类要分清
1. 分清不适合加计扣除的行业
企业需确认自身是否在加计扣除的行业内
烟草制造业
住宿和餐饮业
批发和零售业
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娱乐业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研发分类要分清指的是研发分为独自研发、委外研发、合作研发和集中研发。独自研发指的是正常研发,按照流程申报就可以了。
2. 研发分类要分清
研发分为独自研发、委外研发、合作研发和集中研发。独自研发指的是正常研发,按照流程申报就可以了。
委外研发是指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 80% 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
合作研发是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就自身实际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集中研发是指企业集团根据生产经营和科技开发的实际情况,对技术要求高、投资数额大,需要集中研发的项目,其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按照权利和义务相一致、费用支出和收益分享相配比的原则,合理确定研发费用的分摊方法,在受益成员企业间进行分摊,由相关成员企业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合规提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 号)
艾迪升于2011年在北京成立,目前在四川成都、福建厦门均设有公司。业务涵盖“知识产权”、“项目申报”、“招投标资质”、“财税咨询”四大业务板块,几十项服务内容。在企业发展的各个生命周期,提供全链条业务覆盖,全过程细致管理,深入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 提供“1对1”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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