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1日
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公告
即日起,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且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为广东发展银行(安徽省内)的,可申请签约办理委托按月划转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业务。具体办理流程见《关于开通委托按月划转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业务的通知》。
截至目前,委托按月划转还商贷业务支持银行范围:工商银行(安徽省内)、邮储银行(全国范围内)、农业银行(安徽省内)、招商银行(安徽省内)、徽商银行(全国范围内)、建设银行(全国范围内)、交通银行(全国范围内)、农村商业银行(安徽省内)、广东发展银行(安徽省内)。
▌来源: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责编:木子 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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