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新闻网)
转自:中国市场监管新闻网
11月14日,记者从江苏省太仓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该局近期公布了一批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典型案例,涉及擅自改装、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销售不合格产品等多种违法行为。
针对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该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双凤镇某电动车商行在售的8辆电动自行车存在鞍座长度超标问题。
经查,该商行擅自对5辆“杰宝大王”牌和3辆“绿源”牌电动自行车进行改装,导致鞍座长度超过350毫米的国家标准,其中4辆车违规加装靠背,1辆车加装后备箱。“我局依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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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另一起改装案件中,该局对璜泾镇某电动车商行检查时,发现5辆“雅迪”牌电动自行车均存在鞍座超标问题,并违规加装脚踏板、靠背或后备箱。经核实,这些车辆购进时符合产品合格证标注参数,系销售者擅自实施改装。该局依法责令其改正,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此外,我局在执法过程中还发现销售不合格产品的情形,在高新区某电动车有限公司查获33辆‘爱玛’牌电动自行车存在座椅违规加长问题,同时发现1辆‘新蕾’牌电动自行车在标识与警示语、连接、互认协同充电等项目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上述行为同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该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以罚款。
作者 | 中国市场监管报 记者 祝富 通讯员 刘星宇
编辑 | 熊柳欣
审核 | 沈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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