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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备受关注的“狗咬人被摔死,狗主人上门理论被反杀”一案在山西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红星新闻记者从被告人家属处了解到,当天下午庭审已结束,案件尚未宣判。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今年正月初二,因儿子被狗咬,申某某一气之下将邻居的狗摔死。事后,狗主人郭某某一家多人破锁砸窗侵入申某某住宅,双方发生冲突。冲突中,狗主人郭某某被申某某捅伤致死,另有郭某某家属韩某、赵某晖、郭某璇3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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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后,长治市人民检察院认为,申某某将郭某某刺伤,后郭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于是,被害人郭某某家属提起诉讼。
此案经媒体报道后,引发了广大网友的热议,绝大多数网友的观点出奇地一致,认为申某某将咬人的狗摔死的确不够理性,完全可以用更妥当的处理方式来替代。但是,郭某某一行多人持械非法入侵他人住宅,申某某在冲突中致郭某某等人死伤,完全属于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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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据被告人的辩护人、北京至普律师事务所李圣律师透露,当天在法庭上,检方在质证环节中提出,伤者韩某被刺伤为申某某正当防卫所致。但是,申某某对被害人郭某某的行为系防卫过当。
对此,有网友认为,申某某的行为完全是正当防卫,防卫过当的说法不成立。苛求申某某在混乱中,精准避开郭某某的左股主动脉实施防卫,完全不符合常理,明显是强人所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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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观点当然有一定的道理,不过最终的结果还是要等待法院的判决,我们相信法律的公正。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待此案的是与非。
据《百姓关注》此前报道,11月12日,就在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的前一天,山西“狗咬人引发命案”中,死者妹妹郭女士在首度公开回应事件细节及网络争议时称,当时砸碎玻璃只为泄愤,没想到哥哥在申某某家惨遭杀害。
郭女士的话语似乎满含冤屈,但是这种说法,网友根本不认可。邻里之间有纷争,为了泄愤,有一些稍稍过激的言行,这都可以理解。可是,多人聚众以持械打砸的方式非法入侵、强闯民宅,已经属于犯罪行为了,这是哪门子“泄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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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是,赵某晖、韩某、刘某伟三人因涉嫌非法入侵住宅罪,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在这种情况下,死者妹妹郭女士仍将“泄愤”二字轻描淡写轻飘飘地脱口而出,说明作为家属,她还没有意识到当事人自己的错误。
根据《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对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不法侵害,可以实行防卫”。那么,申某某的防卫行为致郭某某死亡是否超出了必要限度,吃瓜群众静候法院的最终判决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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