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2元打一折,89.2元买单,还要倒找100元?!”
山西某地,一女子和朋友到烧烤店消费892元,老板搞促销活动只收了她89.2元,本是皆大欢喜的事,没想到女子结完账后竟称老板少给了20串羊肉串,要求退款100元,还直接报了警!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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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
案发当天晚上,李女士和几个朋友相约到太原一家知名烧烤店聚餐。这家店在当地小有名气,羊肉串味道正宗,价格也算公道。
一行人点了满满一桌子,羊肉串、烤翅、烤茄子、啤酒......吃得热热闹闹,账单最终是892元。
正当李女士准备买单时,老板笑着走过来:“今天是我们店开业三周年,搞个促销活动,你们这一桌打一折,只收89.2元!”
李女士瞬间瞪大眼睛:“真的假的?这么便宜?”
老板爽快地说:“千真万确!就当交个朋友,以后常来照顾生意。”
李女士顿时感觉占了大便宜,兴高采烈地付了89.2元,还跟朋友们说:“今天赚大了!892元的烧烤89块钱搞定!”
可就在她们准备离开时,李女士突然皱起眉头,开始仔细回想刚才吃的东西。
她掏出手机,翻出之前拍的照片,数了数桌上的羊肉串签子,然后脸色一变:
“老板,我们点了50串羊肉串,你只给了30串,少了20串!按照你们5元一串的价格,应该退我100元!”
老板一时间有些懵:“什么?退钱?你们不是已经享受一折优惠了吗?”
李女士理直气壮地说:“优惠是优惠,但你们少给了东西,这是两回事!我们付了钱,你们就得按量给足!”
店员赶紧去查订单记录,发现确实是50串羊肉串,但后厨只出了30串。
老板有些为难:“确实是我们的疏忽,但你们已经享受了一折优惠,实际上你们只付了89.2元......”
“不管优惠多少,少给了就是少给了!”李女士态度坚决,“要么现在补上20串羊肉串,要么退100元现金!”
双方僵持不下时,李女士竟然掏出手机报了警:“我怀疑这家店故意短斤缺两,欺骗消费者!”
民警赶到现场后,了解情况让所有人都傻眼了——
这件事一出,网友炸了:
“一折优惠还不够,还要倒找钱?”
“占了便宜还卖乖,这是什么操作?”
“老板心也太大了,遇到这种客人算是倒霉!”
“虽然理解消费者权益,但这样做是不是有点过分了?”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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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案例分析
本案核心争议:享受优惠折扣的消费者,发现商家少给商品时,是否有权要求按原价退款?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律师这么看:
从法律层面分析,这个案例涉及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
第一,商品数量短缺问题。烧烤店确实存在服务瑕疵,订单显示50串羊肉串,实际只提供30串,这属于“履行不符合约定”的情形。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按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
第二,优惠折扣的法律性质。商家提供的一折优惠属于“赠与性质的价格减免”,是在原有合同基础上的变更。消费者接受优惠即表示同意按新价格履行合同。
关键问题在于:享受折扣后的退款标准如何计算?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专家分析:
1.补救方式的选择权在消费者。李女士有权选择要求商家补足20串羊肉串,或者要求退款。
2.退款计算标准存在争议。理论上有两种观点:
观点一:按优惠后价格计算,即89.2元÷50串×20串≈35.8元 观点二:按原价计算,即5元×20串=100元 3.从公平原则角度。商家已给予超常优惠(一折),消费者要求按原价退款可能有失公平。
最终双方协商结果:烧烤店老板同意补足20串羊肉串,并额外赠送一份小菜作为歉意,李女士撤销了报警。
民警在现场也进行了调解,建议双方都要理性看待问题,商家要诚信经营,消费者也要合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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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深刻教训
89块钱的优惠,100块钱的纠纷,谁对谁错?
商家诚信经营是根本。即使是优惠促销,也要保证商品数量和质量,不能因为给了折扣就在服务上打折扣。“羊毛出在羊身上”的思维要不得!
消费者维权要理性。虽然法律保护消费者权益,但维权也要讲究方式方法。占了大便宜还要“得寸进尺”,容易让人反感,也不利于问题解决。
有网友犀利点评:“本是互利双赢的美事,硬是搞成了两败俱伤的闹剧。”
也有网友表示:“原则问题不能妥协,少给了就是少给了,跟优惠多少没关系!”
从更深层次思考:
1.商家促销活动要规范。突然的大幅优惠容易引发消费纠纷,建议事先制定详细的活动规则。
2.消费者维权要适度。合理维权是正当权利,但过度维权可能涉嫌恶意投诉。
3.双方都要换位思考。商家要理解消费者的合理诉求,消费者也要体谅商家的善意优惠。
这起看似简单的消费纠纷,实际上反映了现代商业活动中诚信与理性的重要性。
对于此案您怎么看?欢迎您留言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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