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家里挖个地下室,有什么不可以的?”
山西某地,一男子在自家楼下私挖地下室,7年时间竟然挖出了200平方米的“密室”!本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没想到整栋33层的高楼竟然因此变成了危房!
邻居们得知真相后瞬间炸了锅:“他家都这么大了,还想扩建?这是拿我们所有人的生命安全开玩笑!”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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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
案发地点位于太原市某高端小区,这里33层的住宅楼是当地的地标建筑,住户大多是成功人士。
李某就是其中一位。他在2015年购买了该楼盘1楼的一套大平层,面积已经超过180平方米,可以说相当宽敞了。
可谁能想到,李某竟然还不满足!
从2016年开始,李某就琢磨着要“扩建”自己的房子。他顿时想到了一个“绝妙”的主意:既然法律不允许向上盖,那我就往下挖!
说干就干,李某瞒着物业和邻居,偷偷在自家客厅下方开始了“地下工程”。
起初,他只是想挖个小储物间,可挖着挖着就收不住手了。7年时间里,他硬是在楼下挖出了一个深达3米、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巨大地下空间!
这个“密室”被他精心装修,不仅有独立的照明系统,还配备了完整的排水设施,俨然成了一个豪华的地下会所。
李某心想:“这下好了,我家相当于有了400平方米,在太原市中心这得值多少钱啊!”
可他万万没想到,这个“聪明”的举动,竟然给整栋楼带来了灭顶之灾!
2023年春天,楼上的住户王女士突然发现,自家墙面出现了细微的裂缝。起初她以为是装修时的小问题,没太在意。
可接下来的几个月里,裂缝越来越大,甚至连门框都开始变形!
王女士瞬间瞪大眼睛,赶紧联系了物业。物业工作人员上门查看后,顿时感觉脑子有点转不过来:“这不是普通的墙体开裂,整个楼的结构可能出问题了!”
物业当即请来了专业的建筑检测机构。经过详细勘察,检测结果让所有人都惊呆了——
整栋33层的大楼地基出现了严重的不均匀沉降,已经达到了危房标准!
“怎么可能?!这栋楼才建了10年啊!”业主们纷纷质疑。
经过进一步调查,真相终于浮出水面:罪魁祸首就是1楼李某私挖的那个200平方米地下室!
原来,李某在挖掘过程中,不仅破坏了楼房的承重结构,还挖断了多根地下的钢筋支撑柱。更要命的是,他的挖掘活动改变了地下的土壤结构,导致整栋楼的地基失去了稳定性!
这件事一出,网友炸了:
“自己家挖地洞,把整栋楼给挖塌了?这操作我真是服了!”
“200平还不够住?这得多贪心啊!”
“这哪是扩建啊,这是拿所有业主的命开玩笑!”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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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案例分析
本案核心争议:业主在自家楼下私挖地下室,造成整栋楼成为危房,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根据《民法典》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
本案中,李某私自改变房屋结构,破坏建筑物承重系统,直接导致整栋楼房成为危房,已经构成了严重的侵权行为。
根据《建筑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动或者破坏承重结构、主体结构。”
律师这么看:
李某的行为明显违反了建筑法的强制性规定。私自挖掘地下空间不仅破坏了建筑物的承重结构,还危及了其他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
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本案中,李某虽然对自己的房屋享有所有权,但地下空间属于全体业主的共有部分,他无权私自开挖。
更严重的是,根据《刑法》相关条款,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李某的挖掘行为导致整栋楼成为危房,已经严重威胁到了公共安全。
最终,经过多方协商,李某需要承担以下责任:
1.立即停止一切挖掘活动,对地下空间进行专业回填2.承担整栋楼房的加固费用,初步估算超过800万元3.赔偿所有业主的临时安置费用和经济损失4.承担建筑检测、安全评估等相关费用
相关部门还对李某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将此案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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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深刻教训
180平的豪宅还不够,非要挖个200平的地下室,结果把整栋楼都给“挖”塌了!
私自改建扩建本是业主的常见想法,但谁会想到一个地下室能把33层的大楼变成危房?
李某顿时感觉脑子有点转不过来:“我只是想扩大点使用面积,怎么就成了危害公共安全的罪人?”
可法律面前,无知不是借口!
有网友热议:“200平还嫌小?这得多贪心啊!现在好了,800万的加固费,够他买好几套房子了!”
也有网友表示:“自己的房子想怎么改就怎么改?错了!涉及到承重结构和公共安全,谁都不能随便动!”
这个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第一,房屋装修改造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涉及承重结构的改动必须经过专业审批。
第二,个人财产权利的行使不能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更不能危害公共安全。
第三,贪图一时便利,可能要承担一生都无法承受的法律后果。
李某为了200平方米的地下空间,最终要赔偿800万元,还要承担刑事责任,这个代价实在太过沉重。
损害他人财产要赔偿本是天经地义,但谁会想到挖个地下室,竟然要赔偿整栋楼的加固费用?
对于此案您怎么看?欢迎您留言谈谈。
声明:本文内容基于真实案件改编,当事人姓名及相关信息均已进行匿名化或虚构化处理,旨在保护个人隐私。文章仅以案例形式为大众提供法律知识普及,不构成任何法律建议或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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