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是一个高技术、高投入、高监管的行业,企业普遍面临高利润与高税负并存的困境。企业本身需要面临13%的增值税、25%的企业所得税、20%的分红个税,综合税负高达40%以上,严重压缩了医疗器械企业的利润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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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还常常面临着成本发票不足的难题,如推广费用、渠道维护、专家咨询等支出的成本常常难以取得合规的凭证入账,导致企业利润虚高,进一步增加了企业的综合税负。
其实,在特定的医疗器械产业园区内,二三了医疗器械企业可以享受核定征收政策,有效的降低所得税的税负压力。核定所得税税率为1.5%,无需成本发票进行复杂的成本核算,销项*1.5%=要缴纳的税费,有效的解决了企业缺成本、税负高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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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类医疗器械企业入驻到税收园区注册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年开票5000万以内,就可以享受核定征收:
1、核定个人经营所得税税率为1.5%,不需要成本发票,销项直接按照核定的税率征收要缴纳的税费。
2、增值税13%正常缴纳,开具13个点的增值税发票。
3、没有20%的分红个税,企业完税后,法人就可以正常提现。
4、入驻园区办理二类备案、三类许可,有符合药监局规定的办公室和仓库。
享受政策要求业务真实,进销项匹配,最低要有30%的进项要求。
政策详情免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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