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谢晓丽
按照《经营主体登记申请及代理行为管理办法》规定,2025年9月2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上线了全国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代理人信息系统,记录并归集、公开全国登记注册代理人、相关机构负责人、从业人员、代理业务、依法被限制申请经营主体登记的人员等相关信息。
自2025年10月30日起,未经依法备案、未完成身份信息填报的人员,无法正常办理登记业务。
需依法备案、完成身份信息填报的人员有:
1.经营主体自行申请者;
2.经营主体指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3.登记联络员:经营主体任命或者指定的代表经营主体办理登记、备案事项的内部工作人员;
4.登记代理人:直接接受经营主体委托,为经营主体提供代理登记注册相关服务的第三方机构或者个人,包括代理机构中具体办理登记代理事务的工作人员。
再次提醒您:
为避免影响经营主体登记业务办理,请登记注册代理机构、代理人及经营主体自行申请者通过“全国经营主体登记注册服务网”(https://dj.samr.gov.cn/)中的“我要表明代理身份”模块填报相关信息完成备案后申请相关业务。同时大厅工作人员免费提供帮办指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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