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据报道,一女子称带孩子逛金店时,在营业员全程注视下试戴了一个黄金手镯,不超过10秒。但取下来时好几个营业员一起过来,说手镯变形要求赔偿1000元,要不就把手镯买下,否则不让她们走。
视频中女子表示,手镯太大,甚至都没怎么碰到孩子的皮肤,当地民警到场后也认为营业员做法可笑,手镯放在那不是让人试戴的吗?不让试戴就提前告知。
13日,媒体咨询中国黄金客服表示,店员都经过培训,试戴需要店员帮忙佩戴,对于此事客服部不了解具体情况,具体会有工作人员核实处理。
网友热议
试戴10秒被索赔1000多块,很多网友看到这条新闻的第一反应就是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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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网友指出,重点不是试戴了多长时间,而是手镯是否真的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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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一点,有热心的网友解答,金店手镯试戴一般是由营业员操作,一些容易变形的产品一般也不会允许试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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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来说,事件的焦点在于手镯是否真的变形以及消费者是否需要赔偿。
新闻多看点
志玲发现,24年5月,西安中院就分享过一起类似事件。
2024年1月,刘某陪同女友到一家知名金店选购结婚用的“三金”,两人看中了一只25克重,价格16000元的金手镯,店员取出为其女友进行试戴,刘某拿起金镯后握于掌心测试其质量,用手一捏该金镯即发生变形。金店给出解决方案,将金镯按照原价购买或者赔偿工费1700元,刘某认为该两种解决方案均不妥,故未答应。时隔数日,金店将刘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金镯损失5000元。
经审理查明,案涉金镯为后壁空心足金手镯,具有质地柔软的特点,被告作为理性的成年人,用手测试金镯时,未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将金镯捏至变形,原告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尽到谨慎义务,存在一定过错。法院参照该金镯的工费认定原告损失为1700元,故以此金额确定,被告应当向原告赔偿的损失为1360元。本案判决书作出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该判决现已生效,且被告已按判决书履行完赔偿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该事件中,存在刘某将手镯捏变形的客观事实,且无法证明其尽到谨慎义务,所以需要赔偿金镯的部分工费。
但根据目前披露的信息,暂时无法证明视频中营业员说的镯子是因为试戴变形是否是事实。
对此,你怎么看?
你觉得谁的说法可信度更高?
19楼(my19lou)综合自中安在线、后浪视频、西安中院、网友评论等
编辑:花花
审核:INN LU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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