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块破碎的玻璃,一扇被踹开的大门,一场因狗引发的纠纷,让两个家庭陷入了无法挽回的悲剧。
2025年1月30日,山西长治一个普通的冬日傍晚,申某良一家绝不会想到,几个小时后,自家院子会变成血腥的战场。一切始于当天下午,申某良的儿子申某浩外出打水时,被邻居郭某刚家拴在路边的狗咬伤,年轻气盛的申某浩一怒之下,将狗摔死。
这只狗的死亡,像一根火柴,点燃了两个家庭积怨的导火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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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被摔死后,申某良妻子同郭某刚姐姐语音协商未果,随后电话报警,希望警方能够调解这场邻里纠纷。警方接到报警后,试图联系郭某刚的妻子赵某某到派出所配合处理,但其未予配合,警方转而叮嘱申家人:关好大门,不要出门,避免与对方发生冲突。
然而警方的提醒没能阻止悲剧的发生,当晚19时许,赵某某同妹夫韩某、外甥刘某某三人来到申某良家门外,他们边砸门边喊,让申某良开门,情绪激动的三人最终砸破了申某良家的玻璃,韩某更是踹开了申家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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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碎的玻璃散落一地,申家的大门被强行打开,申某良、妻子申某芝与女儿申某倩从厨房出来,双方在院内发生了激烈争吵。
邻居贾某民听到吵闹声后,急忙赶到申某良家劝解,与此同时,郭某刚的两个女儿也来到申家参与争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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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趋于平息的局势,因郭某刚的到来再度升级,郭某刚从家中出来,进入申某良家,赵某某紧跟其后,郭某刚、赵某某、韩某与申某良、申某芝、申某倩在院子客厅东面窗台附近,从争吵演变为肢体冲突,双方扭打在一起。
被多人围住的申某良,在混乱中摸到了窗台上的一把刀,根据起诉书的描述,申某良拿起放在窗台上的刀胡乱挥刺,这一举动,改变了在场所有人的命运。刀光闪过,郭某刚、韩某、赵某某、郭某刚的一个女儿先后被刺伤。当晚郭某刚被送至医院救治,但因左股动脉离断大出血,导致失血性休克,经抢救无效死亡。
一场因狗而起的纠纷,最终以一条人命的逝去和三人受伤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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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3日,这起引人关注的案件在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申某良的辩护律师为申某良作无罪辩护,认为申某良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大家关注的焦点在于:申某良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还是构成防卫过当?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正当防卫必须同时满足五个条件:存在不法侵害、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具有防卫意图、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防卫行为不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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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看,本案中申某良的防卫行为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成为认定是否构成防卫过当的关键。司法机关在判断防卫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危害程度,以及防卫的时机、手段、强度、损害后果等情节,考虑双方力量对比,并立足防卫人防卫时所处情境,结合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作出判断。
在本案中,申某良方面强调,对方9人闯入住宅,自己是在被多人围殴、逼到墙角的情况下才持刀反击,属于保护自身安全的正当行为。而被害方则声称,他们只是争吵,并未动手,且未携带任何工具。
法律专家指出,防卫行为是否过当,不能简单以死伤结果论,而应立足于防卫人当时的处境来判断,在遭受多人不法侵害的情况下,法律不应苛求防卫人必须采取与不法侵害基本相当的反击方式和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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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案件已经开庭,但是最终判决结果还没有官方公布。不过对此案件,网友们的评论几乎是一边倒:
“法律应当充分考虑到公民在自家住宅内面对多人非法暴力入侵时所处的极端恐惧和无助境地,对正当防卫的认定不宜过于严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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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上门(团伙蓄谋),携带铁掀(凶器),砸门而入(非法入侵),砸碎窗玻璃(寻衅滋事),动手打人(以伤害为目的)这不妥妥的激发无限防卫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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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想说的是:法律是理性的,但人命是真实的,郭某刚失去了生命,申某良面临审判,两个家庭都被这场悲剧笼罩,无论法庭如何判决,最后没有真正的赢家。一扇被踹开的门,可以修复,一块破碎的玻璃,可以更换,但两个家庭因此破裂的关系,或许永远无法回到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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