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关发布
近日,昆明海关所属瑞丽海关查获蜂猴制品105克。
瑞丽海关关员在瑞丽口岸旅检入境通道进行监管查验时,发现1名旅客神情紧张,经检查,从该名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中查获疑似蜂猴头骨及内脏的动物制品,重105克。经鉴定,上述物品为灵长目懒猴科蜂猴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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蜂猴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Ⅰ列明的保护物种,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目前,该案已行政立案处置。
海关提醒: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规定,除合法持有《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并按规定办理海关手续外,禁止贸易、携带、邮寄象牙等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及制品入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供稿/ 昆明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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