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看到一条热搜,有点儿震惊。
来看媒体的报道,标题是【因狗引发血案!#狗咬人被摔死狗主人踹门理论遭反杀#】
重点是媒体设置的话题,是所谓的#狗咬人被摔死狗主人踹门理论遭反杀#,重点中的重点是“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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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媒体报道中所谓的“理论”,究竟是个什么样子呢?
这事儿,其实已经相当清楚了,微博智搜总结的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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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儿的起因,是郭某的狗将申某家的孩子咬伤,申某怒而将狗摔死。
狗咬了人,还是咬的孩子,即使申某不摔死,报警后警方也应当采取物理消灭措施,所以摔死是一个必然的也是必须的结果,申某并没错。
事实上还是申某报的警,要求郭某为其狗咬伤孩子赔偿,毕竟至少要给孩子打狂犬疫苗吧!
可是郭某却拒绝警方的到场要求,置之不理。
可到了晚上,郭某却纠集了包括老婆、女儿、妹夫、妹妹等亲属共9人来到申某家门外,还采取把申某家门窗砸碎、踹开大门的极端暴力方式,侵入申某家中。
这种行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是典型的非法侵入住宅罪。
这还不是最让人震惊的,因为最让人震惊的是郭某9人还是手持铁锹、棍棒侵入的,居然还在郭某家里高喊“我家狗命比人命值钱!今晚弄死你们!”。
这是明显的故意杀人意思的宣示,而且是赤裸裸的。
然而,这仍不是最让瞠目结舌的,因为最让人瞠目结舌的是郭某9人还直接就在申某家中开始对申某一家人实施暴力围殴,其中包括对申父叠加式殴打还打倒在地,甚至还把申母与申家女儿给打伤了。
而且,这种暴力还持续了半个小时。
这种暴力,更不是什么媒体报道中的“双方扭打”。
所以,请问这家媒体的记者、小编们,这种极端的暴力入侵他人家中并对他人实施暴力并扬言打死的行为,是哪门子的“理论”?
如果郭某9人是对你们这么干的,你们还会说这种暴力是“理论”吗?
回到暴力现场,郭某9人人多势众,还正持续的对申家实施暴力,申家人面临现实的、正在发生的危险,且这种危险很明显的危及申家不确定人数的生命安全。
所以这时申家人无论采取任何的反击,都是理所应当的正当防卫,包括当场将郭某9人中不确定人数杀死。
更不用说申某只是摸到厨房用刀乱挥自卫了,更不用说仅仅是导致郭某大动脉破裂死亡、3人受伤了。
即使是4人死亡,那也是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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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所有认为因为郭某9人中有人死亡了就不是正当防卫了,就是防卫过当了,但凡把角色调换一下,设想被9名持械暴徒砸碎了门窗侵入家中,家人被暴力殴打,暴徒还叫嚣要杀人,扬言自己的命不如暴徒的狗,恐怕就立即没有任何一个人还会说什么防卫过当了。
最高法在《正当防卫指导意见》中有明确规定:防卫限度判断需结合情境紧迫性,不能苛求精准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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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任何人,包括这家媒体的记者和小编,包括检察官及法官,在自己面临这种险境时,都不可能做到既保护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安全,又不伤害凶残的暴徒的生命。
设身处地,那都不可能。
因为对方是持械砸碎了门窗侵入家中并实施暴力、扬言你的命不如他的狗要杀了你并立即对你和家人凶残行凶的9名暴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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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本案的结果,申某是正当防卫,郭某死了活该,不值得任何同情。郭某之外的那8名暴徒,还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都得坐牢。
郭某的家人,还得承担申某孩子打狂犬疫苗的费用。
最后,媒体把很明显的、严重的犯罪行为称之为“上门理论”,究竟是什么意思?他们很喜欢这种“上门理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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