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日喀则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经缜密侦查、果断出击,迅速破获1起职务侵占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有力维护了辖区企业合法权益。
上月末,日喀则市某公司在内部财务自查中发现收支账目存在明显异常,初步判断疑似内部员工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司财物,遂第一时间向日喀则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报案。
接警后,日喀则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当日即依法受理并同步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通过调取企业财务凭证、核查资金流水、询问相关人员,逐步锁定该公司销售经理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即依法立案侦查。经查,李某在任职期间,利用负责对接客户、收取货款的职务便利,多次以“收取客户资金不入账”的隐蔽手段,累计侵吞公司资金25万余元,已全部挥霍一空。
办案民警果断出击,在最短时间内将李某抓获归案。面对确凿证据,李某对其职务侵占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李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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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常见表现形式包括:收取客户货款、定金后不入账私吞;利用职务便利变卖公司资产据为己有等。
各企业要强化内部财务监管与人员管理,定期开展合规培训,如发现职务侵占犯罪线索,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来源:日喀则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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