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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推翻了“罗诉韦德案”,终结了宪法所保障的堕胎权。当时,无论支持还是反对这一裁决的人,大多都预期堕胎数量将会下降。毕竟,如今将近四成美国女性生活在堕胎限制极为严苛的州。然而,现实情况恰恰相反。全美范围内接受堕胎的女性人数反而增加,就连大部分实施堕胎禁令的州也是如此。这一出人意料的结果表明,那些希望或需要终止妊娠的女性,会竭尽所能寻找实现这一目的的途径,而且也说明堕胎药已经重塑了生殖医学的实践模式。
目前在美国,每四例堕胎中就有一例通过远程医疗完成,也就是由人们在线订购药物来实现。医生开具处方,邮购药房负责配药并寄出。当药物送达后,包括许多生活在“红州”的女性在内,就可以在家中服药,在妊娠初期终止妊娠。大量研究反复证实,这种方式在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表现极佳。早在2006年,荷兰医生丽贝卡·贡珀茨就率先采用这种方式,为那些主要生活在将堕胎定为犯罪的低收入国家的女性提供服务。如今,远程医疗堕胎已成为维持美国堕胎获取渠道的关键环节。
不过,假定这种现状会一直持续下去,将是一个错误。共和党政客正在通过州法与联邦行动结合的方式,大力收紧远程医疗堕胎的空间。如果未来三年堕胎想要像过去三年那样仍然保持相对可及,生殖健康与个人自由的捍卫者就必须奋起反击。他们可以有底气地这么做,因为民意站在他们这一边。美国公众认为药物流产应当合法的人数,大约是反对者的两倍。
目前,反堕胎阵营限制获取的主要路径,是封堵跨州邮寄堕胎药的渠道。路易斯安那州和得克萨斯州在这方面走得最为激进。在路易斯安那州,检察官已对纽约州和加利福尼亚州的堕胎提供者提起刑事指控,理由是他们从州外开具处方并寄送堕胎药。在得克萨斯州,州司法部长肯·帕克斯顿与私人律师乔纳森·米切尔已对州外的堕胎服务提供者以及由贡珀茨医生创办、同时也是规模最大的远程医疗服务之一的援助通道提起诉讼。
9月17日,得克萨斯州通过了一项全国首例的新法案,向大量新诉讼敞开大门。这部法律在大多数情况下允许私人公民起诉向任何得州居民制造、分发或开具堕胎药处方的人。每一宗诉讼都可以索赔至少10万美元,而且即使最终并未发生堕胎行为,也可以提起诉讼。
特朗普政府可能还会设置其他障碍。唐纳德·特朗普总统深知堕胎服务颇受欢迎,因此在这一议题上一直态度暧昧。他一方面把推翻“罗诉韦德案”的功劳,归于自己任命的那几位最高法院大法官,另一方面又声称自己不会签署联邦层面的堕胎禁令。他还表示,各州应享有制定自身堕胎政策的自由。这一立场留给“红州”极大的操作空间,使其得以对堕胎药实施严厉打压,威胁到居住在这些州女性的生育自由与健康福祉。
一项令人担忧的新动向在于,卫生与公共服务部部长小罗伯特·F·肯尼迪已经指示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重新审查堕胎药米非司酮的安全性,理由是出现了所谓“新的数据”。肯尼迪似乎指的是一家保守派智库“伦理与公共政策中心”撰写的一篇尚未发表的论文。其他研究者已经驳斥这篇论文,认为它属于伪科学。数十年来,反堕胎人士一直在散布关于堕胎药的虚假指控,自上世纪90年代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首次审查米非司酮以来,他们就不断夸大其风险。而在此之后,相关证据只是一再增多,表明这种药物比青霉素和伟哥之类的药物更为安全。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最近还批准了米非司酮的仿制药上市。
尽管如此,22个共和党籍州检察长仍然引用这篇已经被否定的论文,向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施压,要求限制米非司酮的使用。作为回应,肯尼迪表示,他领导的部门将展开审查。就像他在疫苗问题上的表现一样,这再次说明,他不会让科学的有力证据阻碍糟糕政策的推进。
在更为紧迫的层面上,特朗普政府正剥夺计划生育协会的联邦医疗补助资金。长期以来,美国国会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禁止将联邦资金用于支付堕胎服务。如今,通过削减计划生育协会用于提供其他服务(例如避孕服务和乳腺癌筛查)的资金,政府可以迫使那些高度依赖医疗补助、因而主要服务低收入患者的诊所被迫关停,从而削弱人们在堕胎以及其他医疗服务方面的获得能力。在农村地区,计划生育协会往往是贫困人群唯一能够接触到的初级医疗与计划生育服务提供者。如今,加利福尼亚州和俄亥俄州的部分诊所已经关闭,威斯康星州的诊所也暂停提供堕胎服务。
可以采取什么应对措施?有两项主张最具希望,一项可以立刻实施,另一项属于长期方案。
首先,各州可以补上计划生育协会失去的那部分医疗补助资金。在华盛顿州,州长鲍勃·弗格森已经承诺,今年将投入逾1100万美元填补这一缺口,尽管这意味着预算中必须在其他领域作出艰难取舍。其他州也应该效仿华盛顿州,尤其是加利福尼亚州。该州有80%的计划生育协会患者依赖州级医疗补助项目。
第二个问题,即如何维持堕胎药的可及性,则要棘手得多。目前有8个“蓝州”已经通过法律,为向其他州女性提供堕胎药的人提供法律保护。这类政策被称为“远程医疗保护法”,马萨诸塞州在2022年率先通过首部此类法律。上述8个州不会配合执行其他州针对跨州寄送堕胎药的提供者所采取的任何法律行动。举例来说,纽约州拒绝协助得克萨斯州执行一项针对纽约医生玛格丽特·卡彭特的判决,该判决金额为11.3万美元。9月起,加利福尼亚州开始允许堕胎药提供者在药瓶上删去自己的姓名,以及患者和药剂师的姓名。
这些政策的益处很明确。它们帮助18个堕胎限制极严的州里的女性,仍然能够掌控自己的身体与生活。然而,从更长远来看,这些“保护法”在法律上可能并不牢靠。在大多数情形下,各州会相互协助执行对方的法律,而不是反其道而行之,因此对这类保护法的挑战,很可能最终闯入联邦最高法院。如果保守派占多数的最高法院将其推翻,那么在“多布斯诉杰克逊妇女健康组织案”之后,本就岌岌可危的堕胎获取渠道将遭到进一步削弱。
这就引出了更为长久的解决方案。美国国会应当通过立法,在全国范围内确立一条最低标准,使每个州都必须保证基本的堕胎获取权。这样的法律会让美国回到最高法院在上世纪90年代放任各州施加沉重限制之前的大致法律格局,也会抵消最高法院在2022年通过“多布斯案”彻底推翻“罗诉韦德案”所造成的后果。这样的联邦法律将体现全美民意在早期妊娠阶段支持堕胎可及性的明确倾向。几乎每一个高收入国家,包括那些拥有大量天主教徒人口的欧洲国家,都保证这种堕胎获取权,而且往往还提供公共资金支持。那些“蓝州”则可以在此基础上继续提供更为宽泛的堕胎服务。
这部全国性法律还应当废除《康斯托克法》。该法于1873年通过,近一个世纪以来几乎未曾实际执行,但在条文上仍然将邮寄任何用于堕胎的物品定为犯罪。与此同时,全国性立法还应当为高质量性教育和避孕服务提供资金支持,这两者往往有助于降低意外妊娠的发生率。归根结底,生殖健康服务理应被纳入主流医疗体系之中。
堕胎药在相当程度上阻止了“多布斯案”释放出许多人曾经担心的所有恶果。但是,随着围绕堕胎药可用性的威胁不断加重,如果因为过去三年堕胎相关数据的出人意料走势而麻痹大意,那将是一个严重错误。
实际上,“多布斯案”已经带来了沉重负担和惨痛悲剧。堕胎药并不适用于所有人。一些女性不愿承受药物带来的疼痛和出血,有些则已超过妊娠头三个月,被迫跋涉数百英里、跨州寻找能提供现场外科堕胎的医疗机构。自“多布斯案”以来,已有逾百名患者被拒绝紧急救治,或遭遇可怕的延误,因为医生担心治疗会触犯法律。据调查性新闻机构“公益新闻”(ProPublica)报道,在佐治亚州和得克萨斯州,至少有五名女性因未能得到所需治疗而死亡。
每一例这样的死亡, 都既惨痛又本可以避免。
“她真的非得成为那个被牺牲的人吗?”在她妹妹安伯·瑟曼去世后, 姐姐乔娜·威廉姆斯这样发问。这位年仅28岁的年轻母亲, 因医生拖延清除一次不完全流产留下的残余组织而感染身亡。美国女性需要有选择自己人生路径的自由。有时,获得堕胎服务,甚至不只是关乎自由,它还关乎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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