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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民医院2100万元食堂外包项目,由于未依法设置评分因素,遭到四川某餐饮管理公司投诉!
昨天下午,《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监管信息栏发布《眉山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揭开了发生在该医院的这起投诉案。
据眉山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介绍,该医院目前是全市规模最大、学科齐全、技术精良、设备先进、服务一流,集医疗、急救、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爱婴医院。
那么,这所三甲医院此次的食堂外包项目,究竟长啥样?为何会遭到投诉?有关部门对此次投诉将作何处理?
2025年8月25日,四川中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眉山市人民医院食堂餐饮服务整体外包招标公告》,预算金额为2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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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采购需求》项目概况介绍,该医院现有在职职工约2000人,开放床位1500余张,院内现有东坡院区食堂及文庙院区食堂。
本项目计划对上述两个院区食堂的服务供应商进行政府采购,采用全承包经营服务模式,由中标人对食堂进行管理,为全院职工及患者提供膳食服务。
9月17日上午9:30,该项目正式开标评审。
次日,该项目发布结果公告:眉山市盛祥餐饮管理服务部以下浮23.8%的执行标准,评审总得分99.72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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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眉山市人民医院与眉山市盛祥餐饮管理服务部签订了政府采购合同,并于3天后发布了合同公告。
然而,就在中标公告发布后,四川微微怡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由于不满意质疑答复,将该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投诉至财政部门。
据披露,四川微微怡笑公司在投诉中称,该项目招标文件未依法设置评分因素。
那么,该项目的评分因素,究竟是如何设置的呢?我们一起看看9月17日当天的评审情况。
据《评审情况表》显示,该项目综合评审总分为100分,设置了12个评审得分项,分别是:
投入改造资金10分、环境升级方案12分、管理费报价10分、服务团队9分、餐饮服务能力6分、投诉处理机制6分、管理服务方案9分、安全管理制度6分、食品质量方案8分、卫生管理方案8分、应急保障方案6分、食堂餐饮服务整体外包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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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四川微微怡笑公司的投诉,2025年11月6日,眉山市财政局作出处理结果,依据相关规定,投诉成立,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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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未依法设置评分因素会造成什么影响呢?
据一位资深业内人士介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依法设置评审因素是确保采购公平、公正的核心环节。而评分因素作为评审的核心依据,其设置不合法、不科学,显然直接违背了公平竞争和公正原则。
该人士指出,未依法设置评审因素,会直接导致评审标准模糊、不公,甚至成为排斥潜在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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