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东营某建行网点内,律师周筱赟因取1万元红包款被柜员反复盘问用途,甚至被要求等待反诈中心出警核实。
这场持续半小时的僵持最终以律师愤然离席告终,却在网络上掀起激烈讨论。
当《商业银行法》第29条明确规定“取款自由”,当央行明确5万元以下存取款无需询问用途,为何1万元现金取款会让客户陷入“自证清白”的窘境?
![]()
答案藏在层层叠加的责任链条里。根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银行被赋予反诈“第一道防线”的职责,若因失职导致涉诈资金流转,最高可面临500万元罚款。
这份监管压力被逐级传导至基层,最终变成了柜员面前的刚性指标:每笔取款必须问清用途,每笔转账必须核实来源。
更令人窒息的是追责机制——
某银行柜员三年前办理的银行卡近期涉诈,旧案被翻出后仍需承担连带责任;有的网点因客户被骗,全员绩效连带扣罚。
比如央行福州中心支行就明确要求,对涉案账户较多的银行,要严肃追究开户网点相关人员责任,处罚方式包含扣减奖金绩效等
在“宁错杀不放过”的考核逻辑下,询问1万元用途成了柜员自保的“安全垫”。
事件曝光后,舆论迅速分裂成两大阵营。多数网友将自身经历代入,痛批银行“层层加码”:有网友吐槽取2万元被要求提供购房合同,有人抱怨转账给父母被反复核实亲属关系。
愤怒的情绪集中指向了当事柜员,“业务不精”“故意刁难”的谩骂声不绝于耳。
但另一部分声音却为柜员鸣不平,银行从业者纷纷留言“我们也是受害者”,揭露基层面临的两难困境——不问可能丢工作,问了必然遭投诉。
在言叔看来,这场舆情意外撕开了银行服务与反诈监管之间的裂缝。
最具讽刺意味的是,言叔跟不少在银行工作朋友聊到这事,实际情况出乎意料:不少柜员私下希望这类事件能持续发酵。
一位从业五年柜员朋友告诉言叔:客户骂我们死板,可我们要是灵活处理,出了问题谁来替我们担责?
对方提到,在银行内部,投诉率直接与绩效挂钩,一次有效投诉可能导致当月奖金清零;而反诈疏漏的处罚更甚,轻则罚款通报,重则停职待岗。
当律师质问“你有什么权力审问我”时,柜员内心的委屈无人知晓——
他们既没有执法权,也没有豁免权,只是政策落地时最末端的“传声筒”,却成了矛盾爆发时的“挡箭牌”。
实际情况就是,只要客户在取钱被骗后,柜员大概率就得背锅。有案例显示,客户取现后遭遇电信诈骗,公安部门通报银行后,网点直接对经办柜员处以2000元罚款,并扣除季度绩效。
可以说,这种“结果导向”的追责方式,让柜员不得不把每个客户都当成潜在的“被骗对象”。
更荒诞的是,当柜员试图联系反诈中心核实情况时,却多次遭遇“电话无人接听”的窘境,就像周律师事件中那样——
要求核实的是银行,无法联系的也是反诈中心,最终难题仍抛给了进退维谷的柜员。
剥开事件的外衣,在言叔看来,这件事情的本质是一场典型的“懒政甩锅”悲剧。本应通过大数据监测、异常交易模型等技术手段实现精准反诈,部分银行却选择将责任完全转嫁给基层柜员。
本应是公安、银行、网信部门协同作战的反诈体系,却出现了“银行加码防控、反诈中心失联”的割裂状态。最终,管理层的不作为变成了柜员的“过度作为”,客户的合理诉求遭遇“一刀切”管控,形成了“银行怕追责、柜员怕投诉、客户怕麻烦”的底层互害怪圈。
在言叔看来,反诈的初衷是保护群众财产安全,而非制造对立。当1万元取款都需要“自证清白”时,我们更该反思:
如何让反诈回归技术防控的正轨,如何明确监管部门与银行的责任边界,如何还给基层员工合理的执行空间。毕竟,真正需要警惕的是诈骗分子,而非每一个想取现金的普通人。
(作者:言叔,资深财经观察者,20年笔耕不辍,用历史的眼光解读财经,关注我,看懂趋势,看到财富。)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