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泉市交通运输局对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承德柏泉铁矿作出行政处罚,该企业因存在货运源头单位放行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驶出经营场所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1万元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冀0881交罚罚决字﹝2025﹞1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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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中国(河北)
经查实,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承德柏泉铁矿作为货运源头单位,未严格履行货运车辆出站查验义务,违规放行存在超限超载问题的货运车辆驶出其经营场所,该行为违反了《河北省公路条例》第三十条的相关规定。平泉市交通运输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该违法事实后,依据《河北省公路条例》第六十二条的法定处罚依据,经过规范的执法程序,于2025年11月6日正式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要求企业限期缴纳罚款。
超限超载货运车辆上路行驶,不仅会对公路路面、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造成严重损害,缩短道路使用寿命,增加养护成本,还会因车辆制动性能下降、操控难度增大等问题,极大提升交通事故发生的风险,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货运源头单位作为遏制超限超载行为的第一道防线,严格履行查验、登记等义务,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公路完好的关键环节。
此次处罚是平泉市交通运输局落实公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强化货运源头监管的重要举措。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加大对货运源头单位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放行超限超载车辆等违法行为,督促相关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规范货运经营活动。同时,也将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引导,提升企业和驾驶人的守法意识,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辖区内公路交通秩序畅通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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