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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璟璟
近期,内蒙古、青海、广西、甘肃、陕西等多省区推进公文抄袭问题专项整治。这类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公文抄袭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从思想根源上坚决杜绝“材料搬家”“数据拼凑”“旧稿翻新”等行为。要以“零容忍”态度向公文抄袭“亮剑”,通过强化政治建设、淬炼专业素养,练好写作、表达、落实“基本功”。(澎湃新闻)
“多地整治公文抄袭”,归纳零散个案而成某种“一般性现象”,这是很典型的媒体文法。回到相关报道本身,其实不难发现这类案例的一个显著特点,那就是涉及单位多是基层实务部门,这些部门,专业性强、职能范围明确、服务对象清晰,故而那种大而化之、照搬照抄的公文写作,也就更容易露出马脚。与之相较,现实中其实有很多“公文抄袭”,还要隐蔽得多、复杂得多。
毋庸讳言,一个基本的规律是,在行政职能系统内部,越是层级下沉,公文写作和撰拟的水准就越是滑坡。一般来说,省市一级的“文件”“通知”,尚且能保持较高“品相”,而至县乡层级、基层部门,就经常状况百出了。想必大家还有印象,以往曝出的一些奇葩事件中,部分乡镇、社区的公文抄袭,甚至出现了连地名、数字都原样照录的情况,令人啼笑皆非。很多地方,基层的公文写作,主观上不重视,客观上也没有对应的人才配置,长期以来都是浑浑噩噩的状态。
基层单位履职,更侧重于执行与实践,其并不以“文件的撰写流转”为主要实现形式。基层最重视的“公文写作”,乃是对上汇报时的“材料”,除此之外,往往粗枝大叶、能混则混,久而久之,给下级单位以极坏的示范、给服务对象留下了极差的观感。如果说,领导机关、上级部门的很多“公文”是原则性、大框架的宏大叙事,那么基层所制定的配套“文件”,本该将之进一步细化、具体化、实质化。只是很遗憾,“照搬转发”“击鼓传花”的风气下,严肃的基层公文写作及其背后的深度思考,经常性缺席。
就很多红头文件、工作通知来说,文件流转每过一层,就该再丰富一些、再适配、再侧重一些。从某种意义上说,基层单位理应是“上级文件”的“第二作者”和“注解者”,而绝对不应该只是一个拙劣的复述者、文抄公。因之,“整治公文抄袭”也就有了第二重意义,其除了是对文风、作风的纠偏,更是对基层工作能动性的唤醒……不要在“材料套材料”中陷入无脑忙,而是要真正自我代入、以文件串接起本职,藉此将更多一线实情实务、观察反思纳入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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