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通过司法机关披露的文书案例,揭开了2023年辽宁绥中县一起令人扼腕的交通悲剧:31岁女司机漠视交规违规行驶,撞上行人致其当场殒命,事故后竟狠心逃逸,虽最终赔偿获谅解被判缓刑,却给所有驾驶员敲响了安全与法律的双重警钟。
今年31岁的赵玲(化名),是辽宁绥中县的一位市民,本该将“安全驾驶”四字刻在心头的她,却在2023年2月6日傍晚,酿成了一场无法挽回的惨剧。当天18时13分,天色已渐渐暗沉,道路能见度悄然降低,赵玲驾驶着自己的小型轿车,沿着京抚线由东向西行驶。可她却全然不顾交通法规的约束,将“机动车需在规定车道行驶”的准则抛到九霄云外,一路疾驰间竟径直冲进了非机动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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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京抚线362公里+50米这个普通路段,悲剧毫无征兆地发生了,赵玲的车辆狠狠撞上了正同方向行走的市民孙磊(化名)。剧烈的撞击声打破了傍晚的宁静,孙磊不幸当场倒地,一条鲜活的生命就此戛然而止,现场惨状令人揪心。
事故发生后,赵玲本应第一时间停车查看、报警求助,履行一个驾驶员应尽的责任。可她却被恐惧和侥幸心理冲昏了头脑,丝毫没有顾及倒在地上的孙磊是否还有生机,反而脚踩油门,加速驾车逃离了现场,试图用“一走了之”的方式逃避法律的制裁。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警方凭借道路监控和现场线索,很快便锁定了赵玲的行踪,将其成功抓获归案。经绥中县交通管理大队细致调查、严谨认定,赵玲因违规行驶、事故后逃逸,需对此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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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赵玲被依法刑事拘留期间,其亲属深知这起事故给孙磊家属带来的巨大伤痛,也明白逃避无法解决问题,于是主动联系孙磊的家人。经过多次诚恳沟通与协商,赵玲亲属最终向孙磊家属支付了相应的经济赔偿,也艰难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书面谅解。
随后,绥中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法院审理认为,赵玲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违规行驶致一人死亡,事故后又为逃避责任选择逃逸,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明确构成交通肇事罪。不过,鉴于赵玲亲属已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并取得谅解,符合从轻处罚的法定情节,法院最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赵玲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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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人后不管不顾、驾车逃逸,这样的行为不仅违背了做人的道德底线,更触碰了法律的红线。即便最终通过赔偿获得了谅解、争取到了缓刑,可孙磊家人失去至亲的痛苦永远无法磨灭,赵玲自己也将在缓刑期间承受监管与道德的双重拷问,“肇事逃逸者”的标签会成为她人生中难以抹去的印记。
这起案例给所有驾驶员上了深刻的一课:方向盘虽小,却关乎着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安全,每一次踩下油门、转动方向盘,都应心存敬畏、遵守交规。假期出行也好,日常通勤也罢,“安全第一”从来都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必须践行的准则。一旦不幸发生交通事故,“逃逸”只会让错误不断升级,不仅会加重法律的惩罚,更会让良心永远背负愧疚;唯有主动停车、及时报警、积极承担责任,才是对生命的尊重,也是对自己行为的负责。希望每一位驾驶员都能从这起悲剧中吸取教训,摒弃侥幸心理,让道路多一份安全,让家庭少一份伤痛,让这样的惨剧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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