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11月11日讯,近日,新疆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公告,剑指新疆博泽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指出,该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过程中存在三大问题:未按规定对个别私募基金产品进行风险评级,未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出资人、实控人变更登记,未妥善保存私募基金投资决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的记录及相关资料。这些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因此,新疆证监局决定对新疆博泽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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